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476|回复: 2

[济宁资讯] 关于对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人员进行公开劝返的公告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2-7-11 14:04:48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对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人员进行公开劝返的公    告
为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络诈骗犯罪,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现对经开区非法滞留柬埔寨、阿联酋、菲律宾、泰国、MD 、老挝、马来西亚、土耳其、印度尼西亚等涉诈高危地区的人员依法进行劝返,特公告如下:
一、非法滞留柬埔寨、阿联酋、菲律宾、泰国、MD、老挝、马来西亚、土耳其、印度尼西亚等高危地区的经开区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务必于2022年7月31日前回国,拒不入境回国者,公安机关将采取惩戒措施。回国前需提前7天通过电话或家属向户籍地派出所报备,并通过规定渠道回国。入境后要严格遵守国内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防止境外疫情输入。
二、自本公告发布日起,滞留以上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人员的家属应及时联系滞留人员尽快回国,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拒不接受劝返仍非法滞留的人员和经劝返已回国后不主动到户籍地公安机关报备的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严厉措施依法打击惩处,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以下“六个一律”惩戒措施:
1.一律对不主动向户籍地公安机关报备回国的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违法犯罪人员,不通过合法途径回国人员,依法予以曝光公示,并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处理。
2.一律严控办理通信业务及银行业务,将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人员名下所有的手机卡全部关停并暂停名下银行卡的非柜面业务功能。
3.一律视情况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乘坐交通工具、入住宾馆、信用卡消费、贷款审批,对已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列入异常经营名单。
4.一律对逾期不归、不主动联系户籍地村干部、派出所民警,不主动登记备案的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人员的户口,视情况作“下落不明”冻结、注销户籍,冻结、注销后停止身份证、护照、行驶证等一切户籍业务及相关业务办理。
5.一律对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人员本人或直系三代家庭成员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政治审查时依法依规从严审核。
6.一律对拒不接受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劝返仍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人员暂停其本人一切政府政策性补贴(如:粮食生产直接补贴等)、社会福利保障(如:医保等)和国家救助保障(如:低保等)。
三、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非法出境人员提供任何帮助和便利条件,违者严惩。
四、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人员线索,对检举揭发有功人员严格保密并予以奖励。
联系电话:6981216

济宁经开区滞留境外涉诈人员
  劝返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7日   

发表于 2022-7-11 14:19: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卧槽,出去想挣大钱的看来可不少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7-11 14: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户口都给人去了吗?还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热门排行|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网站地图 鲁ICP备1802875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GMT+8, 2024-11-27 08:56 , Processed in 0.082744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