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任城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管理工作的意见发布。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继续实行小学服务区招生和初中对口直升为主要方式的入学办法,确保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适龄儿童户籍、自有房产和实际居住的地址一致,自有房产为适龄儿童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所有,且满足房产和户籍时间要求的,优先安排学位。 小学入学条件 入学年龄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延缓一年入学。 确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需将延缓入学的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报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备案,审核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延缓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入学的需重新申请。 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和“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具体情况要求如下: 1 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其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有自有房产(指住宅类,下同),且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应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等。 2 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其父母共有,适龄儿童父母占房屋产权比例不低于50%,且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的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可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等。 3 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在任城区城区无自有房产,且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的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可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明、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名下房产情况证明等。 4 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是任城区城区户籍,且其父母租住房管部门管理的公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适龄儿童可在租房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入学,如租房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无学位,由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住房证明(房管部门颁发的《公共租赁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证》《廉租住房租赁证》)、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名下房产情况证明等。 5 入学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的登记地址和其父母或本人房产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原则上在实际居住自有房产地址所属服务区学校入学,如所属服务区学校无学位,由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等。 6 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是任城区城区户籍,且在任城区城区无自有房产的,可在任城区城区学校入学,由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租房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者“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证明”或免税收缴纳证明和房产证明等)、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名下房产情况证明等。网上报名后,于2022年8月6日至9日到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审验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 7 任城区城区寄放户籍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地址的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父母或直系亲属),建议回其父母实际居住地入学。确需在任城区城区入学的,由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网上报名后,于2022年8月6日至9日到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审验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醒:预防接种证明不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向学校提供。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2022年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继续实行积分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达到入学积分要求的,确保在任城区城区学校(含城乡结合部部分公办学校)入学;未达到积分入学要求的,根据省教育厅“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要及早告知学生家长并说明原因。随迁子女要求回流出地入学的,流出地要妥善安排”要求,返回流出地入学。 温馨提醒:符合流出地小学报名条件的,可以在流出地小学招生报名时申请入学,不影响在任城区城区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房产、户籍时间要求 从2016年9月1日起,原则上五年内每套房产非同一产权人不可再次享受政策内入学机会。 2022年入学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8日。 房产情况证明开具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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