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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出行] 诚祥物业在标准电费的基础上增加收取其他费用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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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9 12:01:59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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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山东诚祥物业高新分公司以综合能耗费为名,在标准电费的基础上加收了其他费用,这算不算违法。这行为是该向哪个部门举报反映?
发表于 2022-8-9 13:3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咱不懂不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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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9 13:52: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转供电的,可以加收电损,但不能超过电价的12%,也就是不能超过九毛钱
超过了就违法
打市长热线投诉,由市场监管局处罚
不过,市场监管局,特别不愿意管这种事儿
经常推诿扯皮,最好再打一次纪委的投诉电话,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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