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方 通 报 9月5日,侯某某(女,56岁,现住微山县鲁桥镇鲁兴村)等五人在鲁桥镇鲁兴村家门口聚众娱乐。侯某某等五人在明知疫情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拒不执行政府的有关防疫规定,聚众娱乐,造成疫情传播风险。9月6日,侯某某等五人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9月6日,王某某(男,31岁,现住微山县夏镇街道京投馨和苑)在抖音短视频传播有关疫情的谣言,扰乱了疫情防控秩序,影响恶劣。9月6日,黄某某被微山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七日。 9月6日,张某某(男,52岁,现住微山县东风路)拒不执行政府的有关防疫规定,仍私自营业位于东风路的棋牌室,并容留张某、闫某某、王某某等人,聚众娱乐。不设置场所码,未查验行程码,造成疫情传播风险。9月6日,张某某等人分别被微山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 9月6日,苗某某(男,59岁,微山县两城镇人)在微山县两城镇苗家村新冠疫情防控卡口,苗家村村民苗某某拒不配合防疫人员劝阻,现场破坏卡口设备强行闯卡,严重妨碍防疫工作。9月6日,苗某某被微山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社区登记备案、社会随访登记、集中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工作,自觉履行防疫义务,坚决不能触碰底线和红线,拒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决不能心存侥幸、以身试险!公安机关对任何扰乱、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打击。 微山县公安局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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