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济宁银保监分局印发《济宁市金融支持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恢复发展的重点措施》。据了解,该措施包括持续扩大信贷供给、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发展等10条措施。 持续扩大信贷供给 全市金融机构将深入开展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行动、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竞赛活动,精准组织专题融资对接。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将受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及重点县市区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及时推送金融机构,引导金融机构通过提供中长期贷款、展期或续贷支持等方式,加大受困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对吸纳新市民就业较多的小微企业加大支持力度,提高信用贷款占比,支持小微等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完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激励约束机制 全市银行机构将认真落实人民银行印发的《关于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的通知》,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优化评价指标体系,降低或取消对小微业务条线存款、利率、中间业务等考核要求,适当提高信用贷款、首贷户等指标权重;合理增加专项激励工资、营销费用补贴、业务创新奖励等配套供给,鼓励开展小微客户拓展和产品创新。 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全市金融机构将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车贷、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付息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发展 全市银行机构将加大产业链供应链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强化流动资金贷款等经营周转类信贷供给,支持核心企业通过信贷等方式融资后,以适当方式减少对上下游企业的资金占用,打通当前生产、供应、需求各环节衔接堵点,帮助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解决流动资金紧张等问题。 积极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 全市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行、融资担保等地方金融组织,对符合条件的防疫物资生产、流通、运输等小微企业和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将酌情降费减息或增加贷款、租赁、保理额度、担保增信,并为暂时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客户办理展期、延期等。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将符合融资担保贷款政策的人才企业、新市民创办的小微企业、托育服务项目纳入担保范围,推动“齐鲁进口贷”“齐鲁电商贷”“汇率避险担保”业务,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进口企业、电商经营主体、中小微外贸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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