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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8 12: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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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6日23时34分,我县在对岚荷高速金乡服务区北区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例新冠肺炎感染者(人在外省,在金有活动轨迹)。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王某及其密切接触者李某某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1月5日
17:20左右将车停在步行街西头停车场;
17:25左右由步行街东街南首进入,给远亲送零食(甜啦啦店附近);
17:30左右在步行街东街外贸袜业买袜子(未进店);
17:35左右在步行街刘家炸串(流动摊点)买烤肠;
17:40左右在木草草木鞋店一店(中街北首);
17:55左右去步行街Y酷(步行街东边的老街);
18:00左右到张家炸串(步行街鲁道夫汉堡炸鸡店西50米)。
11月6日
8:30至10:00左右在金乡县凯盛农贸市场3号棚买菜。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上述时间段与王某、李某某活动轨迹有重合的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村居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立即向社区、村居报告,社区、村居派专车或拨打120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全程佩戴口罩,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请广大群众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有关规定拒不配合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537-8718529(县疾控中心)
金乡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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