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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4 10: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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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平台及相关单位恁好:
我是欧隆盛源小区的业主,房屋在2018年11月29日收房验房并与当日按公司综合办公室聂姓工作人员开具的收据交付相关费用{物业费,装修押金},当时忙于收房等一些事情,自己也没有接触过这些事情,就按他的指示照做了。近日翻看到收据再根据小区业主一直在反映的物业问题,发现我的房子竟然在没有收房前交付了物业费用3579元{2016.01.01-2018.12.31}.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已明确解释,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欧隆物业欺骗业主,不遵守法律法规,乱收费,望领导给与督办为盼!
另:欧隆物业公司在业主不知情,没有民义调查的情况下于2021年9月份申报五星级备案,济宁市高新区住建局在没有实地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在一个没有签字,没有日期,没有备案编号的表格上同样盖了公章。我们小区业主在知道此事后多次去高新区和为贵和住建局沟通联系交涉,多次打电话{3255052},反映物业公司备案事宜,均得不予理会没有给正式回复,去后也见不到具体负责人。并且在八月份前后根据高新区公布的接见日去找法院,住建局领导,一个没有见到。我本人也与自称物业办的吕姓负责人电话追问五星级备案表问题,一在追问下,他的回复是工作失误,他作为主管部门人员,一个简单的工作失误,给欧隆物业公司盖章备案,给我们小区全体业主每年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就是160多万,如果确实造成这么大的经济损失谁来承担责任,这么承担?需要给我们业主一个明白答案,全体业主恳切希望有关领导给与重视督办。
附带证据照片六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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