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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邹城一居民装充电桩,跑了俩月仍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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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20 17:32:06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号召,邹城市民徐女士换购了一辆全新的电动汽车代步。她满心欢喜地把爱车接回家后发现,想安装充电桩困难重重,为这事她已经奔波了俩月。物业公司、供电部门和住建部门,她都跑了,但暂时没有实质性进展。目前,徐女士只能通过外面的公共充电桩充电,电动汽车舍不得开。

居民报装充电桩

物业公司不盖章

2022年年底,邹城市文博苑小区的徐女士在济南提回了电动汽车,新车顺滑的驾驶感受,优雅又科幻的外形让徐女士满心欢喜。可2月8日记者在小区地下车库见到这辆车时,一层灰尘已落满车表,看得出这辆车应该有些日子没动了。

“配套的充电桩安不上,我得到处找地方充电,我们周边的充电桩功率不高。两三个小时的充电时间很尴尬,回家吧不是、呆在车上等着也不是,放在那里一夜,充满后还要收取占位服务费和停车费。”看着落满灰尘的新车,徐女士情绪有些激动。

实际上,新车到家后的第二天,她就开始了充电桩的报装之路。可忙活了俩月,报装之路受阻。

“汽车销售商提供配套的充电桩安装,但安装电表前,需要通过国家电App来申报,申报所需提供的材料非常简单,车位使用证明、身份证明,这俩我能直接提供。”徐女士说。

最大的问题出在物业证明上,文博苑小区“默认”物业公司——

佳园物业以小区所建的车库不符合防火要求为由拒绝了盖章。

徐女士拿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6年7月25日发布的《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以下简称《通知》),与佳园物业交涉了很久,依然毫无进展。

如果安装充电桩

防火面积不达标

小区所建的车库不符合防火要求,是搪塞还是无奈之举?

2月8日,佳园物业的杜经理介绍,徐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物业公司因为防火安全有关政策无法给徐女士盖章,实属无奈之举。

“文博苑小区是一座由40栋楼组成的大型社区,由邹城市宏城置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开发建设,2013年竣工交房。小区的地上车位和地下车库都是按照当年的普通汽车泊位的标准设计建设,并没有考虑到新能源车型的建设要求;尤其是地下车库,封闭防火面积达不到安装充电桩的硬性要求。”杜经理说。

2月9日,记者再次回访佳园物业。杜经理拿出一份由住建部于2019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杜经理说,他们目前在上级主管部门及消防部门的双重要求下坚决执行该标准,其中标准中强调地下车库独立防火单元的面积必须小于1000平米,但小区车库的独立防火单元在1400平米左右,不符合该标准要求。一旦出现任何问题,作为物业无法承担相应责任,所以没办法为徐女士的报装文件进行盖章。

在邹城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魏科长证实了佳园物业的说法。魏科长表示,邹城执行的相关物业管理办法中,对于充电桩的安装,确实以住建部该GB/T 51313-2018标准为依据。文博苑小区已建成了10年,该小区的地下车库确实不符合居民报装充电桩的防火要求。

相关资料未移交

业委会没法盖章

其实,佳园物业的身份也有些尴尬,目前还属于小区的前期物业。由于历史原因,一直未和业主委员会签订过物业服务协议。

从相关规定上看,文博苑小区目前处于无物业的状态,可不可以尝试以无物业的方式向供电部门发起申请。

《通知》第四条明确规定,对于占用固定车位产权人或长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在文博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一名值班的工作人员表示,因为物业公司没有向业委会移交相关小区软硬件资料,所以小区业委会没有与物业签订服务协议,业委会也没法盖这个章。因为盖章后,要向供电部门出具的车位平面图、设计图纸等有关材料并不在业委会手里。

2月9日上午,在国网邹城市供电公司营业大厅,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佳园物业一直担负着文博苑小区的公共电费缴纳、电力设备维修维护等相关物业的实际工作,公司也默认佳园物业为文博苑物业公司。因此,想以无物业公司的方式申请充电桩的方式是走不通的。

该负责人还表示,一般无物业公司的小区业主报装申请,都是一些老旧小区的开放环境或独立庭院的平层房屋,事前供电部门需要现场勘验后才予以安装。像文博苑小区必须得有物业签章的登记证明材料。

或改造地下车库

虽有难度也推进

如果安装充电桩,地下车库防火不达标,拥有地上停车位的居民能否报装充电桩?

9日,佳园物业、国网邹城市供电公司对其可行性进行研讨。居民在地上停车位安装充电桩,表前用电需要由地下配电室提供电源,表前用电物料费用由居民个人承担,表后超过30米(30米内费用由新能源车经销商承担)的用电物料费用也得由居民个人承担。安装地上充电桩,居民需要承担两部分费用,可行性得看居民的个人意愿。

近年来,邹城市也在符合标准的新小区中推动着居民安装新能源车充电桩事宜。2022年11月底,邹城市的东海院子一期、东海院子二期两个小区与属地供电所签订个人充电桩办电“绿色通道”小区办理协议。小区居民在供电营业厅可直接申请电动汽车个人充电桩用电办理,执行“绿色通道”小区简化办理流程,不需要物业办理任何手续。

魏科长表示,未来我们也会研究系列的应对措施,在政策没有变化的情况下,我们也会考虑如何改造地下车库防火卷帘设置位置,收缩防火单元面积,争取为一些老旧小区提供更多可能的安装方案。虽然改造提升有难度,但我们会积极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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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道济宁人 2023-2-21 09:29 威望 +2
发表于 2023-2-21 07:36: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现在电动车的整天自燃情况,我是反对在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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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歌君独幽 威望 +2
zhangkaiky 威望 +2
幻想乡的新闻 威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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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1 09: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务员小区都解决不了,其他小区更是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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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魔王 威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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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1 07:39:53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公司是服务公司,不应该是管理部门。现在的物业,一个个都当自己是领导。有些居民也是贱,去找物业保修,一口一个领导,越是这样,物业越要拿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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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亚人造人 威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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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0 17:4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别气馁,继续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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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1 06:31: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想省钱,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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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1 07:46: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物业的做法,变更防火分区面积不是简单的加防火卷帘门,也希望政府人员也看看相关的规定。我觉得还得加一条:要征得相邻车位业主的同意才能在车库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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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1 08: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装的  住建部对这类问题有具体回复

按照《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第6.1.6条规定:“既有建筑内配建分散充电设施宜符合本规范第6.1.5的规定。末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内不得配建分散充电设施。”对于竣工于国家标准GB/T51313-2018《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实施之前的既有建筑,建筑内地下停车库防火分区大于1000平方米,但能满足该标准其他条款,且满足GB 50067—9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防火规范》等停车库其他相关标准要求时,可安装充电设施。

这属于邹城市住建局胡闹   10年的的房子按18年的标准  感情房子都不能住了呗  旧建筑按旧标准 新建筑按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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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1 09:30: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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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1 09:30: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电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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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1 10:20: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动车,如今只是浮云。还是老老实实地用油车或者混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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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1 12:48: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消防不合要求,那就真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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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1 12:49: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帮忙中下我车的一个小孩说也是没批下来。说是不能分散安装,必须电动车都在一起这样子安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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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3 13:25: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动车自燃太普遍了,虽然油车也自燃,但是油车一般是暴晒才自燃,电动车的自燃可是随时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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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3 13:40: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疯狂减肥带 发表于 2023-2-21 08:18
可以装的  住建部对这类问题有具体回复

按照《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第6.1.6条规定:“既有建 ...

电动车自燃烧到别人的车,住建部可不负责赔偿,任何消防设施在电动车自燃面前都是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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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3 14:05: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说你有任何要求,都必须满足你,
充电桩有严格的规范,不是想装就能装。
尤其是没有固定停车位的,你也装,他也装,你怎么不装到太白楼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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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8 05:07: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为物业点赞,消防不过关绝对不能允许安装地下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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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8 07:55: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动车应该集中停放,加设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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