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济宁市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称,于2月20日—3月31日开展2023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 企业薪酬调查对象为国家人社部采用抽样方法抽取的样本企业,及由样本企业支付工资或劳动报酬的劳动者。调查内容为样本企业2022年1月1日0时至2022年12月31日24时期间的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人工成本情况、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 人社部门负责联系本地区参加调查的企业,组织业务培训,督促并指导企业登录薪酬调查网站进行数据填报。不具备网络在线填报条件的企业,可到区人社局填报。区人社局对企业填报的数据汇总、审核后,统一上报至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审核后报上级人社部门。 样本企业的抽取、分配,培训手册样本和企业薪酬调查信息系统的提供,由国家人社部统一组织实施。省、市人社部门负责对各县(市、区)的调查工作进行组织、指导,负责企业薪酬调查数据复核。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调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培训样本企业调查人员,指导样本企业填报数据,督促按规定的时间报送数据,并负责对数据质量审核确认。样本企业要配合本地人社部门做好数据采集工作,并对本调查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薪酬调查网址和操作手册可在济宁市人社局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本次薪酬调查经国家统计局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各样本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当地人社部门完成调查工作。各样本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主要经济指标、人工成本指标及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指标等数据,确保各项调查指标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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