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有物业的存在?真是自己给自己找个主人?
我亲身体会,(没有炫耀的成分)这些年挣了点钱在 济宁大大小小买了5套 房子,两套住宅三套公寓。可以说对这5个物业没有一个有好感。就拿万佳广场来说,去年好不容易赶走了老物业,又来了一个新物业,刚来没几个月,一系列做法快把人恶心死了!反正就是一门心思让你交钱!屁事不干,小区脏乱差!租也租不出去,天天给你添堵!另外几个小区也差不多,太白国际那个物业你不管找他们干什么就是一句话尽快给你处理,但是永远不会真给你处理!
之前处理万佳广场物业的时候我们 业主经常找警察来解决,我发现一个特点,一旦涉及到物业的时候,民警和社区就开始敷衍,说话就开始含糊,我没有贬低领导的意思,我只是想说和物业打交道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所以都不好下结论,这就导致派出所和社区在处理物业时都是只能进行调节,其实什么都做不了!
比如万佳广场这个物业,明知道他故意停掉电梯让业主去交钱,但是我们没有任何确凿的证据去告他,就算去告他,他们也能拿出一大堆检修的单子,最后还是只能进行调节。物业占了一楼大厅做生意,按理说是不是应该业主同意?但是物业会拿出各种合同各种规定给你打马虎眼,最后业主也只能忍了!
我认为以后随着法律法规越来越健全,物业也应该规范起来,好在现在老 百姓法律意识都提高了,不再像以前似的任人宰割了,就像这次我们也知道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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