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就应该存在银行里,这是每个人都有的一种想法,因为银行利息稳定,因为不是大收益所以没有大风险,只要放进去,存一万放一年,也能得两百多块钱的利息。当然,有些存款方式利息更高。
每个人都是这样想的,银行比家里安全多了,而且放家里没利息,每次要取钱就去银行取款机取,只要取的不多,也不怕抢劫的,放在家里反而怕引来盗贼,导致人身不安全。
但河北省沧州市青县的骆先生却遇到了一件怪事。
1989年,骆先生把2000元存到了中国农业银行,而且存的是20年,20年定期利息高,银行给了他存根发票。
放进去以后,他高高兴兴地和妻子儿子一起生活,丝毫没有花那二千元,而是用工资的钱去用作生活费的。
就这样,时间到了2009年,也就是20年后,他要来取钱了,因为儿子要结婚了,很多地方要钱,买房买车之类也要钱。
他知道自己一直以来没有动过那2000元,按照当时的计算方法,他应该拿9万元才对。
因为那个时候他参加了一项生活基金的活动,那个时候银行告诉他本息九万,他很高兴,认为这是一笔巨款。20年后他果然来拿了,他的存款本息累计理应是9万元。
但是奇怪的地方在于,他去银行取钱时,银行工作人员却拒绝了给他9万元,银行人员告诉他,最多只能给到九千元。
骆先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骆先生一直生活在青县,他记得非常清楚,在1989年夏天的时候,中国农业银行青县支行是有向群众推出一项名为“生活基金”的储蓄业务的。
而且,当时农业银行发布宣传,这是一项特殊的定期存款储蓄业务,储存的钱将按照“国家利率和保值贴补率”计算利息,分四种情况,9年、12年、15年、20年,存期越长,利率也就越高。
贪小便宜的骆先生自然是选择那个利息最高的了,但是他显然没有想到,当时的两千元至少相当于如今的5万元吧,存不存其实差异并不大。
银行还弄了一张表格,《生活基金储蓄可得利息一览表》,这张表实际上是一个算法图,分别对200元,300元,4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进行计算存款期满,用户可以获取的本息累计金额。
按照那个计算方式,存入两千,二十年后,应该可以获得本息九万元才对。
骆先生懂得这个计算方法,心中很高兴,他是某家工厂的主管,家中有点存款,大概三千元左右,一千放家里用作生活费,两千放银行存着。两千放二十年,本息九万块钱,他觉得可以,到时候给儿子当彩礼钱,自己也算尽了父亲的责任。
所以,骆先生是一次性存入两千元,而且中间没有存钱,也没有取钱,选择的是最长定期存款20年。
骆先生表示,那个时候,大部分人一年赚到的钱才两千元。
钱存上以后,骆先生就不管了,他只知道自己存了那么多钱,打算二十年后再取,平时也没记着。
2009年9月,骆先生记得,自己二十年前存过一笔钱,他找出了那张旧存单,对照日期,发现已经满了好几个月了,可以去拿那九万块钱了。
20年前,他存了两千元,那个时候的两千元相对于农村人来说绝对是巨款了,而如今看来,才是一个月工资而已,其实存不存也差不多,骆先生这才发现自己很愚蠢,因为随着生活水平提高,通货膨胀,二十年前以为的天价9万,实际上如今很少,不够买一部好车的,也就相当于如今一年的收入,以前两千元也是相当于一年多收入,等于好像没存了。
他心情并不是非常好,只是觉得有九万就取出来吧,放着也没意思,儿子马上结婚了,年轻人,也是要花钱的时候了。
想清楚了之后,骆先生拿着存单和身份证打算去农业银行取钱。
银行看到存单的时候,一脸茫然,这张旧存单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即使是真的,也不知道有没有效力。
她拿着存单看来看去,又皱眉看着骆先生,然后她问:“你是说这张存单是20年前的了?”
“对。”骆先生肯定说道:“二十年前说二十年后有九万的,我这才来拿,因为已经满期限了。”
工作人员立刻找了一个资深的领导经理来询问,然后经理问:“你当初是在这家银行营业厅取的存单吗?”
“是啊。”骆先生有些心慌地说道:“你不会告诉我,这张存单没用的吧?你不是要告诉我,不给我九万吧?”
经理又上报更上一级,然后通过查询旧存单,一一对照,很快就查到了的确是真的存单,并不是伪造的,只不过一般的经理经验有限,并不知道这是二十年前的存单,所以一开始才有所质疑。
上面加盖的农业银行青县支行的印章不可能是假的。
听到他们上一级说是真的,骆先生笑逐颜开,但是让他想不到的是,事情远远没有那么简单。
领导告诉他:“虽然是真的,可是我们不能给你兑换九万块钱的。”
骆先生懵了,愤怒问道:“为什么?”
领导说:“不符合央行的规定,因为时间太久了,这张存单跟新的国家规定不符合,所以不能给您兑换,抱歉了。”
骆先生大怒道:“我不要你给我道歉,我只要钱,你告诉我,哪条规定?”
骆先生以为这是农业银行不认账的方式,心想,这么大的银行都要弄虚作假,真是岂有此理。
可是让他没想到的是,领导并不慌张,而是有条不紊地说:“第一,国家规定,定期存款最长为5年,没有20年的,超过5年的,存期无效,你那个时候可以约定自动转存,没约定的,转为活期存款。”
听到这里,骆先生瞪大眼睛,怒道:“可是那个时候有这个20年定期存款啊,你们不能按照现在的条款办事吧?你们怎么搞的,讲不讲道理的?”
工作人员看着他咆哮大厅,也没有惊慌和生气,而是心平气和地说:“我只是按照农业银行条款办事,也是按照央行新规办事,我们还有第二条,你这个九万,利息太高了,是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
“什么不符合,怎么不符合,你们那个时候为什么没说不符合?”
工作人员继续不紧不慢地回到:“中国人民银行有统一的规定,利率最高仅有3.6%,你这张存单利率太高,超出了规定了。我们也是按照国家条款办事,所以不能兑付您九万金额,最多给九千。”
农业银行的定期存单
骆先生已经被气得脸色铁青了,他向上反馈,提出几个理由:
第一、你们讲的央行的那一堆利率、规定,那是后面改的,可是在我这张存单生效的时候,你们的规定是,我能拿九万。你们银行是黑银行吗?这点道理都不懂,拿着人家的钱去融资投资,如今不认账了?
第二、即使后面出了新规定了,为何不通知我让我把钱取出来,而是一条信息都不发,你们银行的工作人员和规则怎么可以如此流氓?
听完这两条申诉,农业银行青县支行工作人员回道:“的确,我们在1989年有这个生活基金储蓄业务活动,央行的规定也的确是后面才出现的国家规定,但是我们只能按照如今的规则办事。你可以去投诉我们老板,但是我们是不会给您九万块钱的。对于您的事情,我们表示非常抱歉,只能说这一句了。”
银行不认账,让骆先生受了一肚子气,早知如此,自己二十年前就花了那两千元钱了,省吃俭用这么多年,就为了那九万,可是没想到农业银行这么欺负人的。
他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有没有在别人身上出现过,只是工作人员对他说道:“我们农业银行肯定是一视同仁的,不止您一个,虽然也许不是青县支行,但是可能别的支行也有这种情况,绝对不是针对您的。”
骆先生心头郁闷,心中肯定,在本县,肯定是有别人参加过这个活动的,就是不知道他们后面有没有像他一样没动过那些钱。
于是他心中郁闷,嘴巴忍不住地逢人就讲一通,碰巧,有个女人也是如此情况,这个女人姓胡。
她就在本县,也是在1989年9月份,胡女士的父亲参加的,他其实也被高利息的“生活基金储蓄业务”活动给诱惑了,只不过他存了没那么多,存了六百而已,那个时候也是把自己全家存了一年的钱给拿出来了,目的就是将来能够取到两万多块钱,也是定期存款20年。
胡女士取钱的时候,也是在2009年,她父亲告诉她,取两万多块钱呢。
但是,当胡女士去到农业银行营业厅的时候,面对的情况是如同骆先生一样的,就是拒不认账,然后拿出央行的那一套理由,说利息太高,存期太长,来搪塞胡女士,跟骆先生可以说是一样的遭遇。
胡女士把这件事告诉父亲的时候,父亲根本没有想到是这种情况,他愤怒之下,也打算向上面投诉。
然后,一次在餐厅吃饭,老人听到了骆先生跟旁边一个客人讲话,老人立刻找上了骆先生,跟他商讨了一番。老人已经很老了,女儿也在一旁听着。
农业银行的零存整取存单
商讨之下,骆先生与胡女士一同向银行交涉这件事。
交涉的结果是一样的,银行说把20年分成5个定期来计算的,以五年到期转存为原则,将本息算出来,最终依旧说只能给到骆先生9000多元,而给胡女士才2000多元。
胡女士抱怨了,她说:“早知如此,我当初不如花了呢,那个时候比较值,如今这2000元能买啥?”
骆先生说:“我算了一下,我们得到的本息是原本的十分之一,真是得不偿失,我也觉得不如不存的好,以前省吃俭用存起来,以为将来会变成天价巨款,没想到利息这么少。”
胡女士也说:“我父亲存的钱六百元,这是一年多的工资,如今两千元,才相当于半个月的收入,你说相差多少?”
骆先生说:“我正想这么说,我那两千元相当于两年的工资,而如今9000元相当于两个月的收入,算起来不但不保值,还缩水了,银行真懂投资。”
就这样,骆先生与胡女士心想,暂时算了吧,就当吃了一个大亏。
可是没想到,胡女士郁闷了几个月,然后打电话给骆先生,请骆先生跟她一起诉诸法庭,让法院来判。
结果骆先生同意了,二人跟农业银行扯了一年多也没结果。
那是2011年下半年,在青县人民法院,二人要求青县支行履行存款合同义务,兑换原本属于二人的本息。
青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件事,因为存单属实,银行与客户,双方是自愿行为,所以存单有效,储蓄合同有效。
法院认为,央行虽然有新规,但是是在储蓄合同签约出来以后才制定的,而且农行在新规实行以后并未向储蓄客户发送信息,没有让客户更换存储方式,因此不影响此前合同的效力。
骆先生跟胡女士大喜,以为可以拿回那么多钱,骆先生以为自己可以拿九万,而胡女士认为自己可以拿两万,高兴得几乎要跳起来。
可是事实并非如此,法院反而支持了青县支行的处理方法,判定支行给骆先生的是九千多元,而给胡女士的是两千多元,没有增加额外的支付。
也就是说,骆先生跟胡女士白忙活了一场,他们极度愤恨,认为当地人民法院被银行收买了,于是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提起了上诉,非要夺回一个道理不可,他们均认为这是银行财大气粗欺负人的表现。
除了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之外,其实骆先生与胡女士也向《燕赵都市报》求助,骆先生向记者展示了1989年农行青县支行向广大储蓄户发行的宣传单,这种宣传单毫无疑问是一种广告单,鼓励大众向银行存储。胡女士出示了《生活基金储蓄可得利息一览表》。
记者看完这张一览表,里面记载了二十年到期后的本息,她也认同二位所说的道理,认为银行应该按照当年所说的给二位支付。
骆先生与胡女士的父亲当时选择的是20年定期存储,而且是选保值型定期存款,二人中间都没动过那些钱,一直等到了20年以后。就算不保值的情况下,骆先生也能拿四五万,而胡女士能拿一万多。可是银行只给了9000多,而给胡女士的仅有2000多,二人心中如何能咽得下这口气?
“生活基金”储蓄可得利息一览表
2012年1月10日,《燕赵都市报》的记者去了一趟农行青县支行,询问了工作人员一番,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只不过是按照央行的规定办事,自己也不愿得罪广大客户,但是央行的规定不得不遵守,银行不是舍不得这点钱,而且当年参与这个活动的客户并不多,本来可以给的,但是上级有批示条文,如果央行来查,就不知该怎么办了。
《燕赵都市报》的记者就这个问题,咨询了律师的看法,律师名叫皮德智。
律师表示:“我国《合同法》规定,储户与银行是合作共赢关系,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前提下,一律按照当时情况计算的,农业银行青县支行的计算方法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甚至表示:“即使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是在当年出台的,也并不影响骆先生和胡女士的父亲与银行签订的合同效力,银行是应该支付给双方当年计算的那个金额的。”
这也就是说,跟央行并没有关系,即使当时央行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也并不影响双方之间的合同协议。这就好比民间借钱一样,只要双方约定了利息多少,那么归还的时候,利息就该多少。双方只要是自愿的而不存在欺诈威逼行为就可以了。
也就是说:青县支行必须履行还款义务,没有道理拿央行新规为借口不还给胡女士和骆先生本息。
这些年来,这样的事情其实层出不穷,在别的银行也有出现过类似纠纷的。
根据《羊城晚报》报道,高女士在1995年在工商银行存储了1.5万元,一直存了十年,打算于十年后取出,可是十年后高女士存钱,银行工作人员竟然说,如今电脑系统没有当初的存款资料,所以本息无法按照当年算,存单无效。
《燕赵晚报》是河北省最具影响力的报刊之一,它报道,河北省平山县一位叫陈江河的男人,有一张老父亲遗留下来的1500元定期存单,存期20年,去银行取钱的时候,银行给的利息也很低,从2007年起,他为此事一直上诉,结果如今也没能给到他公道。
当然,有时候也许不是银行工作人员的问题,甚至不是银行或者法院的问题,有时候是存单的问题,一些历史悠久的存单确实比较难以鉴别真伪,但是说在电脑中找不到证据,或者当年没有出台那方面的广告,或者央行新规等等,以这些为借口来忽悠民众是不行的,因为即使是法律有了新规,那也是银行没有通知到广大客户,没有协商过,就必须按照当年广告宣传的来计算。
如今,有些银行面对历史悠久的存单,因为利息太高,所以不予兑付,也许上下级之间,银行与法院之间可能存在互相合作给群众敷衍的情况,所以导致群众无论去到哪都是申诉无效,最终只好把存单撕了,把苦水吞了。
至于本案中提及的骆先生与胡女士后续的跟进,官方媒体并未在后续报道,我们并不知道骆先生和胡女士最终有没有诉讼成功。
但是不管怎样,银行以央行新规为理由拒不给钱是站不住脚的,强行不给予群众兑付金钱,跟耍流氓没什么区别。
这些年,这些现象发生得很多,主要是银行财大气粗,缺乏人人平等的观念和服务态度,当然,跟法律的不完善也有关系。再次建议广大群众,只要自己有理,就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讨回公道,拿回钱财。
只有大家相互合作,人多力量大,最终银行不可能不兑现金钱给群众的,因为银行那么大,必须透明和正义,他们不讲道理是要倒闭的。
凡是遇到类似情况的,拿起法律武器,能给千万同胞争取应得利息,是功德无量的事。
参考资料:燕赵都市报《2000元定期存款20年变成9万元遭银行拒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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