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在限期内,按照要求对您店内的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整改。”23日晚,松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对辖区内的繁荣路、隆原路等多家餐饮(烧烤) 经营商户进行综合整治。在整治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餐饮商户有无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 执法人员逐户向餐饮商户下发放了“松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规范餐饮(烧烤) 业的通知”,并检查了商户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和使用的情况。对发现没有安装或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商户,执法人员向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据执法二大队工作人员介绍,对没有安装及没有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烧烤) 经营商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其整改,拒不整改的,责令其停业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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