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406|回复: 1

[济宁资讯] 全面落实!事关三孩生育保险待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5-18 19:15:55 来自手机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18日上午,国新办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国家医保局持续做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保相关工作,积极研究完善生育保险等相关配套支持政策。



一是持续发挥生育保险保障功能。生育保险覆盖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2022年,全国参加生育保险2.4亿人,生育保险待遇支出891亿元。生育保险通过发挥社会保险的互助共济作用,将单个用人单位因雇佣女职工产生的生育相关费用支出在全体用人单位间分担,均衡了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减轻了用人单位雇佣女职工的顾虑,对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全力保障女职工三孩生育保险待遇。指导各地全面落实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生育保险待遇,确保应享尽享。要求各地及时将参保女职工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确保足额支付。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落实好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确保待遇衔接、及时结算。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都印发相关文件,出台相关政策,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均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三是多措并举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2022年7月,国家医保局与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指导地方综合考虑基金可承受能力、相关技术规范性等因素,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https://mp.weixin.qq.com/s/w2IPBd16O-3NIXkbIKxS-w
 
 
 楼主| 发表于 2023-5-18 19:16: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热门排行|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网站地图 鲁ICP备1802875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GMT+8, 2024-9-20 21:26 , Processed in 0.077716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