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蓄智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 嘉祥县年度引才计划及人才需求,决定实施嘉祥县人才“蓄水池”计划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9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国内外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不列入引进范围。已与我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签约入职人员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资格审查时出具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综合素质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5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22日11:00-5月25日16:00 报名网站:嘉祥县人民政府网站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 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5月24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报名人员使用有效期限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5月22日11:00-5月25日16:00 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3年5月26日16:00前,下载打印《2023年嘉祥县人才“蓄水池”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3、资格审查 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形式、时间、地点等另行确定。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2023年嘉祥县人才“蓄水池”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名版;(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拼接为一张图片;(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4)在职人员报名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5)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7)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组织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不高于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阶段引进程序。面谈、面试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实施,面谈结果、面试方案、面试成绩通过嘉祥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自主决定是否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嘉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由嘉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四、薪资待遇 (一)人员聘用后,嘉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受聘人员、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办理挂职或项目合作手续。协议约定工作期限、权利义务、报酬奖励、发生争议处理方式等内容,也可约定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形成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品种以及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等知识产权保护事项。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理顺档案工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等手续。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县人才事业发展中心、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挂职企业共同考核,按照事业人员考核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在企业挂职工作期限为5年,挂职期满后,聘用人才自愿流动到企业工作的,与其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选择回事业单位工作的,根据专业特长和全县整体工作需求,调配到县内相关部门工作,仍然列入事业编制。 (三)聘用人员在企业挂职期间,工资由企业发放,工资标准不低于同类事业人员应发工资的1.2倍,具体工资待遇由企业和受聘人员自行协商;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相关规定缴纳事业单位五险二金,所需资金由企业承担(缴费基数根据档案工资核算)。考核合格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取暖补贴由用人企业发放。受聘人员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对在挂职工作期间业绩突出、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等次,符合相应条件的,给予表彰奖励。聘用人员一律享受户口转接、保险接续等优惠政策,其子女可在县内任意学校选择就读。 (四)职称评审。在企业挂职锻炼期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的聘用人员,可以不受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职称,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呈报。聘用人员取得相应职称的,在企业挂职锻炼期间,可以不受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用到相应岗位,兑现相关待遇。 (五)考核。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由县人才事业发展中心、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会同挂职企业共同进行,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挂职工作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由聘用单位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与其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与企业协商一致,自愿流动到企业工作的; (3)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个工作日的; (6)工作态度不端正,业务素质差,不服从企业的领导和管理,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达到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条件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其他应当解除聘用的情况。 五、其它 1、此次引进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将在嘉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 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引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中共嘉祥县委组织部 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