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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武汉汉阳区教育局通报小学生校内被撞身亡:涉事学校校长和分管副校长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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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5 19:03:34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汉阳教育
情况通报

5月23日13时50分,我区弘桥小学月湖校区教师刘某在校内驾车将该校一年级学生谭某撞伤,后谭某送医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我们对谭某同学的不幸离世深感悲痛、深感自责。事故发生在校园内,暴露出校园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我们向家长、社会表示诚恳的道歉。事故发生后,区教育局会同公安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目前,涉事教师刘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追究责任。对涉事学校校长和分管副校长予以免职,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立案调查,将依纪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我们将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汉阳区教育局
2023年5月25日

武汉汉阳区教育局通报小学生校内被撞身亡:涉事学校校长和分管副校长免职-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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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5 19:0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暂时免职,停不了几个月换个学校还是当校长!这只是做个样子让别人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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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5 19: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校内怎么可以驾驶机动车,支持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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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5 19: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学校应该是禁止车辆的,一年年级的学生才几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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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5 19:0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呼吁,必须严禁车辆入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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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5 19: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最普通的交通事故,只是因为发生在学校,不普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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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5 19: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同情孩子家属悲痛气愤的心情。但是希望官方依据法律办事,不能被舆论裹挟。个人觉得,刑拘有点过分了。一不是故意,二没有逃逸,三态度也没有嚣张。人死不能复生,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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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5 19: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这个新闻我的内心十分生气,我儿子学校也是这样,每次放学的时候所有接送孩子的家长都聚集到校门口,孩子们放学陆陆续续出来,校门口堵的水泄不通,可总有一些老师开着小车从学校里出来,还使劲按喇叭,我看着心里那个气呀,老师下班就不能等个十几二十分钟等大部分学生都走了,少数人出来的时候再走吗?湖北好多学校是应该好好管制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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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5 19: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校园安全如此被重视的年代,路边的狗多看了孩子们一眼都得被扒层皮,这个老师但凡有点安全意识都不至于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刑拘他真不冤。关键是学校管理问题,人车必须分流,不分流迟早出事,两位校长被免职更不冤,这也是为什么涉事家长死咬学校不放的原因,如果是公办学校,最终教育局买单。公家出面才能真正解决问题。如此祸难,愿逝者能早日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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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5 19: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有责任,但是学校的管理也有很大的漏洞,一年级六岁的孩子,他的安全意识并不高,自由活动的时候居然没有监督人员,学校至少提供安全范围自由休息活动。既然校园里有车辆通行,那么孩子的活动范围就应该严格划分,加强相关负责人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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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5 19: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校里就是不能开车,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从安全方面和孩子的活动范围来考虑,都不可以。我们上高中的时候自行车都不能进学校,何况是一个小学,6岁的幼儿,能不能记清多少事情还不好说,还天天在学校里谨记交通安全,可能吗?有些孩子能胆小的连个厕所都不敢去上。如果哪个学校允许汽车进校,再好都不会让孩子去上,没有的话就换城市,没有安全哪有未来。平时教育局学校的安全会议都没少开,事就做在眼皮子底下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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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5 19: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的校园内都应该禁止机动车驶入!实行人车分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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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5 19: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查查小孩家的背景吧,校园行车虽然违反很多规定,但是视频很清晰应该不是故意。把交通意外变成其它刑罚由公安直接刑罚,绝不是一般人能办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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