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无人机等航空器进行 临时飞行管控的通告 因工作需要,为维护尼山圣境景区及附近区域的低空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6月25日0时起至2023年6月27日24时止,在本市尼山圣境及周边十公里区域内,对无人机等航空器进行临时性飞行管控。 二、管控期间除经审核批准使用无人机外,禁止其他单位及个人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和航拍等可能影响安全的行为。 三、临时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四、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曲阜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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