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省 汶上县胡成锋,身份证号:37083019700212171x 手机号是15165375778。 现实名举报山东省汶上县据有黑社会性质的有辛延德、张二妮、展林,于2018年4月1日对我一家三口非法拘禁7天。在汶上县黄金水岸小区五楼,又把我转移到汶上县南站镇南村,王建军煤厂,拘禁我2天,拘禁期间,限制我们人身自由,用语言威胁我,并且在我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合同,冒充我签字,以此达到侵占我公司的目的,直接为我本人造成直接损失600万元,至今,辛延德、张二妮、展林仍然逍遥法外,希望咱们 济宁市公安局扫黑办能够雷霆出击,调查此事,还老 百姓一个公道。(本人于2023年6月5日到济宁扫黑办实名反映的该问题,6月30日反馈本人说该案返回到汶上,汶上刑警队徐警官联系我,让我去刑警队,说事处理完了,说是民事纠纷,让我签字,我不签,最后让我回去了),请问大家,非法拘禁为何在汶上县成为了民事纠纷?希望济宁扫黑办严查此事,还我一个公正公平的说法。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