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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现在没有第一次警告了,二十直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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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8-2 10:53:18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发表于 2023-8-2 11: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交警也是这么说的,早就没有警告了,直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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