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企业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工作正式开始。
本年度全市企业社保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242元、上限为21207元,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下限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新基数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未完成申报缴费的月份按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调整,自2023年8月起,按调整后的缴费基数核定社保费应收金额。已完成申报缴费的月份,由社保经办机构8月底前批量生成缴费基数调整补退差额,差额为正数的,由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进行补缴;差额为负数的,由社保基金财务部门进行退费或冲抵以后缴费。已申请缓缴社保费的单位,缓缴期间产生差额的单位部分,待缓缴期满后与缓缴部分一并缴纳,产生差额的个人部分随当期应缴一并缴纳。 值得注意的是,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含2022年度自愿缓缴的灵活就业人员),根据个人自愿,可于2023年底前申报补缴2022年度企业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另外,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按7069元执行。 本次基数调整工作采用免打扰方式,由社保经办机构在后台集中调整缴费基数、生成差额,参保单位可通过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登录“济宁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查询差额补退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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