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3-8-8 09:41:10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22日,上海长征医院分别向上海诺华贸易有限公司和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发送处理建议函,要求对涉案的4名医药代表进行处理。就此事,记者分别向长征医院和诺华求证,均未获答复。
医院要求药企开除医药代表这种事,依然很罕见,具体是什么原因,从此前国家队医药代表这一职业的相关规范中,或能看出端倪。
2020年9月3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明令医药代表不得未经备案和医疗机构同意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为、参与统计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对医疗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提供捐赠、资助、赞助、误导医生使用药品,夸大或者误导疗效,隐匿药品已知的不良反应信息或者隐瞒医生反馈的不良反应信息、其他干预或者影响临床合理用药的行为。
基于此,今年6月30日,陕西省卫健委曾发布关于征求《医药代表医疗机构内拜访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对于医药代表的行为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约束。
公告提到,医药代表只能在接待日到医疗机构开展学术、商业推广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在非接待日来医疗机构从事上述活动的,需经医疗机构医德医风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未经允许,医药代表不得擅自在医疗机构内开展业务活动。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接待管理有关规定,擅自在医疗机构内与医药代表接触。
医药代表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形式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含其近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给予回扣,不得委托技术人员、安装维修人员等统计本公司产品在医疗机构内使用量,不得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索取产品销售相关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