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显示,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与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因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分别被处以30万元罚款。
7月10日,淄博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淄银保监罚决字〔2023〕57号)显示,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因超越权限审批授信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淄博银保监分局对其作出罚款30万元的处罚决定。
9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淄金罚决字〔2023〕4号)显示,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因贷款资金挪用于存单质押,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对其作出罚款30万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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