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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央媒称年龄不应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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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7 14:07:57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建议:

1:儿童罪犯必须在显著部位佩带电子镣铐,除了上学平时只能居家。
2:设立彩虹学校,说白点就是少儿监狱。
3:监护人连带责任,案件虚拟成年化,刑期按日算,建议一日1000元起步。比如几个未成年男女罪犯凌辱一个女生,逼她吃屎往脸上尿尿,这类事常见,现在的法律处罚仅仅是批评教育令其改过自新。案件虚拟成年化的意思就是:假设是3个40岁左右的男性成年人和4个30岁左右的女性成年人对这个女生施暴(情节一致),那这7个人百分百会被追拿并判处,合理判决大概是主犯5年左右,从犯2年起步,特别轻微的犯罪可以缓刑。想不坐牢,家庭要拿这个钱给受害女生,比如主犯5年,1000乘365(一年的天数)乘5(刑期5年),共计赔偿1825000元,别觉得这个数多,国外判个百万跟玩似的,卖点房子卖点地咋了,监护人养出个孽子这些不是该承受的吗?
不赔也不是没有选择:刑期按成年同等情节罪犯打7折将未成年罪犯投入监狱(美国部分州就是这样的法律)。情节轻微的佩戴电子镣铐惩戒几百小时的社区服务,服务不到位被人投诉取消缓刑入狱。

总得让他们付出点什么,完全没有惩罚,我们底层人民已经不乐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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