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结算差异化调降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安排于10月16日起正式生效,其将实现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由原先16%降至平均接近13%,预计将较9月份释放资金近400亿元。
差异化调降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是中国结算在中国证监会的坚强领导下,为提升结算参与人在货银对付(DVP)改革中的获得感,制定的一项改革配套措施,具体为:中国结算根据各结算参与人的资金具体收付时点,对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进行差异化设定,对于付款时间较早及取款时间较晚的结算参与人收取更低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同时,为给予市场充分的制度适应时间,保障差异化备付金安排平稳落地,中国结算明确结算参与人可就托管业务自主选择适用差异化或固定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计收方式。
根据中国结算8月4日发布的《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2023年8月修订版)》,中国结算差异化调降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的具体比例参数为:付款时间在9点前、11点前和11点后对应的付款比例分别为13%、15%和16%,取款时间在9点前和9点后对应的取款比例分别为16%和13%;对于选择固定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计收方式的托管业务,其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由原先16%调降至15%。根据上述安排,结算参与人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最低为13%。
据悉,结算备付金指作为结算参与人存放于其在中国结算开立的资金交收账户中,用于完成证券交易及非交易结算的资金。结算备付金制度是保障证券市场正常交收的重要基础制度,为维护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防控结算风险等提供了重要保障。
简言之,就是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或者是其他的结算机构为客户代理买卖而设立的交易手续费准备金,业务规模越大备付金的金额越大。因此,它也被称为证券行业的“存款准备金”。本次下调结算备付金比例,被形象地称为证券行业定向“降准”。
业内人士称,此项措施有助于鼓励结算参与人及客户尽早完成资金交收,进一步提升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人等市场机构的资金使用效率。
据行业内部交流了解到,自DVP改革于2022年12月26日实施以来,为适应DVP改革相关要求,证券公司在经纪、融资融券、自营等业务中基本均已逐步调整交收习惯,实现了尽早付款。从此次调降的实际效果来看,90%以上的经纪、融资融券、自营业务结算参与人其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均降至13%,极大提升了市场机构的资金使用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