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人民法院最新公布17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进一步打击和制裁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措施予以公告。 一、自本公告发布30日内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的,可向法院提出申请,对符合解除强制措施条件的,将依法解除强制执行措施。二、自本公告发布30日后,被执行人仍存有拒不报告财产、规避逃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妨碍抗拒执行等情形的,将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惩戒措施,构成拒执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欢迎广大群众向梁山县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状况线索,本院将对线索依法调查核实处置。特此公告。举报电话:0537-6588601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