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2022)鲁0812执1296号 被执行人:张朝洋,男,1990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住济宁市兖州区壹号院5楼202室,公民身份号码370882199012101216。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牧原与被执行人张朝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鲁0812民初775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张朝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标的550000元。 由申请执行人申请,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张朝洋的财产线索及下落(法院已掌握的除外)。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下落,一旦查明属实,且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承诺支付实际执行到位款项金额的10%作为悬赏金。两人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金。 举报电话:0537-3879621 举报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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