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济宁唐口人戈先生有一桩工程生意需要办理借款业务,在济宁农商银行办理过程中发现自己名下有一个8万元的购玉米的借款合同还未还清,自己是借款保证人之一,戈先生被吓惊呆了。 据戈先生介绍,2022年10月的一天前往济宁农商银行唐口支行办理借款业务,经查询得知在2009年2月16日为借款人刘某礼购玉米提供担保8万元担保。戈先生当即慌了神,满脑袋出汗,这是什么时间的事啊,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再说我也不认识“刘某礼”,怎么会给他担保呢?带着种种疑虑前往派出所报警,经查: 任城区唐口镇河中村就没有“刘某礼”这个人,身份证号码也不对。 这真是出了妖,济宁农商银行唐口支行审核贷款真是荒唐,借款人“不存在” ,那这笔款向去往何处,是何人在使用,银行当时办理业务人员又是谁,当初是怎么审核的贷款资料呢。 经戈先生查询当年的借款合同,2009年2月18日,济宁市任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唐口信用社审批了一件借款人“不存在”的购玉米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8万人民币,借款人:刘某礼;性别:男;住址:济宁市任城区唐口镇河中村经七巷**号;身份证号码:3708111977....40..借款保证人:(1)戈某宾 (2)闫某平 李某,保证人自愿为债务人自2009年2月16日起2011年2月16日止 。
2009年2月18日,济宁市任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唐口信用社的借款合同 戈先生发现担保合同中的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的签名都不是本人签名,为了洗清“担保”,经与济宁农商银行唐口支行协商同意权威机构鉴定笔迹来解决这笔担保责任。
2009年2月18日,济宁市任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唐口信用社的担保合同 事态正在逐步“明朗”,更让戈先生气愤的事来了,经过了两个月的等待,权威机构鉴定的笔迹结果被济宁农商银行人员拿走了,戈先生没能拿到权威机构鉴定笔迹的结果。 戈先生联系了当年的信贷员,具信贷员回复:“现在等行里上会,会议结果报省行,会里处理结果,行里也会处理我,请耐心等一下”。 时至今日,戈先生从发现身份被盗用一年的时间过去了,济宁农商银行唐口支行也未给到戈先生一个满意的答复,戈先生恳请媒体予以 关注“济宁农商行荒唐的贷款”,恳请济宁农商银行唐口支行公开威机构鉴定笔迹的结果,还戈先生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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