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上午,山东警察学院与济宁市公安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济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红玉,市委常委、秘书长、宣传部部长董波,副市长、一级巡视员、市公安局局长李海洋,山东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毕可志,副院长贺曙敏出席签约仪式。 李海洋、毕可志先后致辞,介绍各自工作情况,表达了加强沟通交流,推进合作协议落实落地的美好愿望。实习基地负责同志和山东警察学院优秀毕业生作了发言。 李海洋、贺曙敏代表双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山东警察学院创建于1946年,被誉为山东公安民警的摇篮,这次签约标志着双方合作迈向了更广领域、更宽层次、更高水平。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按照“人才共育、队伍共建、课题共研、资源共享”的原则,全方位加强人才联合培养、科技成果转化、资源信息共享,对打造“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构筑济宁公安实战化、应用型人才高地,推动济宁公安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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