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368|回复: 0

[我要爆料] 继续发布大雾红色预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12-29 18:31:39 来自手机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预报:饶晓琴 马学款 徐冉 黄奕武  签发:金荣花  2023 年 12 月 29 日 18 时
中央气象台12月29日18时继续发布大雾红色预警:

受高湿以及持续不利的大气扩散条件共同影响,预计,12月29日夜间至30日上午,北京东南部、天津、河北中南部、山东、河南北部和东部、安徽中北部、江苏大部、上海东部、浙江北部、四川东部、重庆中南部、湖北南部、湖南北部、贵州东北部、新疆沿天山地区、黑龙江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大雾,其中,河北中南部、山东西部、江苏东南部、四川东部、重庆中部、新疆沿天山地区等地的部分地区有能见度低于200米的强浓雾,河北东南部、山东西部、四川东部、重庆中部、新疆沿天山地区等地的部分地区有能见度低于50米的特强浓雾。

另外,29日夜间至30日白天,渤海南部、渤海湾、莱州湾、江苏东部沿岸海域、黄海西南部海域、东海西北部海域、长江口及杭州湾附近海域、台湾海峡将有能见度不足1公里的大雾。





防御指南:

1、有关单位按照行业规定适时采取交通安全管制措施,如机场暂停飞机起降,高速公路暂时封闭,轮渡暂时停航等。

2、驾驶人员根据雾天行驶规定,采取雾天预防措施,根据环境条件采取合理行驶方式,并尽快寻找安全停放区域停靠。

3、航行、作业的船舶应严格执行《海上雾中航行规则》,加强瞭望、限速航行,渔船要避开航道捕捞作业,确保航行安全。

4、不利大气扩散条件导致的持续低能见度天气影响身体健康,居民需要适当防护。
SEVP_NMC_IMAT_SFER_EFGA_ACHN_L88_P9_20231229100002400_base64_1.jpg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热门排行|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网站地图 鲁ICP备1802875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GMT+8, 2024-11-26 08:27 , Processed in 0.076318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