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呼吁解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声音越来越多。近日,“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相关消息引发关注与热议。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并公布了多起备案审查典型案例。其中便提到“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这一案例。
12月28日,央视网发布文章《烟花爆竹禁燃令该全面解绑吗》,文章称,地方禁放烟花爆竹,无非是出于环保压力和安全隐患,但我国在环保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而划定可燃放的时段和区域、做好安全措施,也已是各地的成熟经验。中国人辛劳了一年,应该享受过年的喜悦,应该有仰望绚烂烟花的权利。如今,在2024年春节来临前,各地应以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声音为契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是时候终结了。
烟花概念股“齐放烟花”
12月28日,烟花概念股全面大涨,其中,华尔泰、ST熊猫一字涨停,迪尔化工涨超10%,凯龙股份、保利联合、高争民爆、国泰集团等跟涨。消息面上,全国人大法工委表示,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制定机关已同意尽快作出修改。
多地已发布烟花爆竹燃放要求
广州:两区最新举措限时限区域可燃放
12月4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番禺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规定石碁镇、新造镇、化龙镇、石楼镇范围内为限制燃放区域,上述地点在除夕、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七、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农历五月初一至初七(端午节前后)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B级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级别以《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的规定为准。上述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番府规〔2021〕2号)同时废止。
12月6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南沙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规定本区未列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为限制燃放区域,限制燃放区域可在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的全天;正月初三至正月十五、端午节、中秋节的7时至24时允许燃放C级、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上述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南沙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公告》(穗南府规〔2021〕2号)同时废止。
上海:部分区域禁放,购买采用实名制并限制数量
据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今年7月消息,《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控机制进一步完善优化,经营和燃放管控的科学性、精准性进一步提升,连续多年未发生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环保事件,有效保障了超大城市的运行安全。根据《条例》规定和烟花爆竹安全管控要求,本市外环内及外环外的八类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近年来许可经营的烟花爆竹品种仅限鞭炮和高升,采用实名制购买并限制购买数量。市消防救援总队在每年春节前夕都会制订专门的春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其中,在规模较大的烟花集中燃放区域布置消防车辆贴身设防。在距离消防站较远、火灾易发多发区域安排前置力量就近值守。同时发动微型消防站、网格巡管员和消防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防火巡逻、先期处置等消防工作。
深圳:全市范围未经批准不得燃放
12月15日,深圳市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深圳市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全市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安徽省:主动不燃放烟花爆竹
12月25日,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倡议全省广大居民朋友,2024年“两节”期间自觉遵守所在地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主动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美好环境。
山西省:新增一系列与烟花爆竹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
据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11月22日消息,山西省在烟花爆竹管理政策上迎来了一次调整。根据11月9日发布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山西省新增了一系列与烟花爆竹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
这预示着,最早今年春节,也许山西人就能在自己家门口,燃放烟花爆竹了!
新增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以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这些许可事项由山西省应急厅主管,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济南:禁放区域严管严控
济南市12月22日召开会议安排部署2024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议传达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继续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会议要求,大力开展立体多维的新闻宣传、全面覆盖的社会宣传、特色鲜明的行业宣传,确保《禁放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坚决做到禁放区域禁放严管严控,倡导非禁放区域安全文明少量燃放。
会议召开不久,济南市历城区、历下区、商河县、平阴县相继公布2024年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
淄博:划定禁放、限放烟花爆竹区域和时间
淄博博山区、淄川区、高青县等区县近期陆续发布《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划定了禁止、限放区域及时间。如高青县的禁止燃放区域及时间:禁止燃放区域为东至开泰大道、北至北外环路、西至西外环路、南至南外环路。禁放区内实行全域全时段全面禁放烟花爆竹。通告同时提到,限放区域及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之外的为限放区域。农历除夕、农历正月初一、农历正月初三、农历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倡导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禁止燃放。
沈阳:禁止区外有条件销售和燃放
12月14日,沈阳发布最新通知,2024年春节期间,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政策继续按照《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以下简称《规定》)执行,禁止区域内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禁止区域外按《规定》要求,有条件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