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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负责人就促进同厂同药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工作答记者问
一、《通知》的主要目的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通知》要求各地将本地的挂 网价格与监测结果作比较,排查发现显著偏离监测结果的异常值,督促引导企业纠正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促使价格回归到更加公允的区间。相关工作力争在2024年3月底前完成。 企业自主确定药品价格,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同时,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等原则,不得实行价格歧视,也是企业自主定价需要履行的法定义务。以《通知》 关注的“四同药品”为例,企业自行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并接受当地公立医院采购,不同省份平台挂网价格应当相对均衡,考虑省份之间运输距离、市场规模、交易条件、回款效率等客观差异,省际间的价格可以略有起伏,但不应该出现部分地区价格畸高的情形。比如某企业的常用药叶酸片,在全国大部分省份的挂网价格都是每瓶12元,但是在个别省份的挂网价格达到了30余元,多出20余元的价差无法说明其合理性、必要性。类似的异常价格对于当地老 百姓和医保基金来说都不公平,不应任由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侵蚀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三、不同地区药品价格差异大问题由来已久,近期部署全系统集中治理的基础和背景是什么? 随着国家医疗保障 信息系统建设,打通省际间信息壁垒的软硬件条件已经成熟。2023年9月以来,国家医保局组织各地开展挂网药品价格数据质量提升行动,汇总全部已挂网在售的药品,保留有活跃交易的价格数据,把长期没有活跃交易的价格数据转入后台管理。在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可靠、信息互联互通的基础上,统计分析了药品挂网价格的分布情况,把各个药品分布集中、具有代表性的价格作为监测结果,统一推送给各地,帮助各地对潜在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进行系统排查。 近年来国家医保局开展了大量与药品价格相关的工作,比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目录谈判、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等,最根本的出发点都是支持和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维持正常的价格秩序。 五、这次政策调整对于长期受到诟病的药品价格虚高问题能否起到治理的作用? 医疗保障部门将研究优化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实施全国医药价格监测工程、运用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等市场化管理监督工具,与相关部门一道,在系统治理药品价格虚高问题方面持续发力。 本次价格治理针对少数企业部分产品利用地区间信息差形成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从需求方视角看,是剜除病灶、防止损害扩大;从供给方视角看,是纠正偏差、回归价格理性。这些异常价格不是医药行业创新发展的必要组成部分,不应该被视为医药行业创新发展的动力来源。 国家医保部门一贯旗帜鲜明地支持医药行业研发创新、提升质量。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创新药品获得更多更快进入医保支付目录的机会,提质药品获得更加明确的市场竞争优势,医药行业过去以营销为中心的发展模式开始被边缘化。与6年前相比,中国药品销售前20名榜单上的药品,大量创新药、治疗性用药进入,大批辅助用药、重点监控用药退出,推进中国患者用药结构的腾笼换鸟、提质增效。目前,国家医保局正在研究完善新上市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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