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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10: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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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反映济宁如意嘉园不如意,物业霸占配套用房,问题频出!
网友反映,济宁如意嘉园小区无良物业欺诈业主十余年,如今被业主联合扫地出门,不按法律规定办理新旧物业交接手续,不移交配套用房并继续占用,导致按法律程序中标的新物业公司无法进驻小区,正常工作无法运转。并且如意嘉园物业无视法律法规,自行终止了新旧物业交接前应提供的各项服务,造成小区内楼前多处垃圾堆积如山,无人过问,无人清理。年关将至,小区内安保保洁无人在岗,小区居民安全无保障,环境卫生极差,居民们怨声载道。恳求济宁市政府干预,关心一下平民百姓的生活。
据查,济宁如意嘉园物业有限公司,2010年09月09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物业服务(凭资质证经营)、家政服务(不含中介)、保洁服务等。
如意嘉园小区物业各种问题由来已久,层出不穷,小区居民多次问政,一直未得到妥善处理。
如若反映属实,由于过去的十余年间,业主们一直对原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后经业主大会依规程走程序将原物业解聘,选定了新物业公司。但原物业公司依然霸占着物业管理用房,不给新物业公司提供办公场所,并自行终止各项服务,造成小区管理混乱。
车库长期漏水严重,楼体长期泡在水里,墙面开裂、脱皮,严重影响房屋质量安全,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隐患。
小区路面多处破损,基础设施损坏,一直未得到维修,不仅造成不便,还影响出行,行人和车辆过往存在安全隐患。
单元楼前多处垃圾无人清理,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带来了极大困扰。各种问题亟待解决。
居民反映过后网友们纷纷发表意见。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服务是指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包括污染防治、环境保洁、环境绿化等。
如果小区物业公司霸占了配套用房,并且自行终止了服务项目,这显然是违反了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作为业主或住户,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行的解决途径,采取合适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与物业公司沟通。
2、寻求法律咨询,采取合适的法律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组织业主维权,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以集体维权的方式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
4、督促相关部门监管,向当地物业监管部门反映问题,要求其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罚。
如若此事属实,请济宁住建局、阜桥街道办事处引起重视,多听百姓心声,群众利益无小事,对于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希望能够加大跟踪督办力度,保障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提高群众满意度,维护居民们的合法权益,保障小区内的居住环境和居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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