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7日济宁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钱宝光为济宁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室主任; 梁伟为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室主任。 免去: 吴婧的济宁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室主任职务; 钱宝光的济宁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室主任职务。 (二) 任命: 赵相国、李士强为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席建霞为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程海军为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陈茂华为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张婕、盛兆林为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北湖新区审判庭副庭长; 史宝磊为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王衍琴为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王璐璐为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员。 免去: 姜爱民的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张婕、盛兆林的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陈茂华的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史宝磊、王衍琴的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北湖新区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陈庆文的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 梁玉志为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刘宏武的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娟的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四) 批准任命: 刘娟为泗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弘为邹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 李弘的泗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梁玉志的邹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来源:济宁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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