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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资讯] 省级名单公示!济宁拟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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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6 10:31:33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4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2023年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拟予督查激励名单的公示》其中济宁市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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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

拟予督查激励名单的公示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经各设区市择优推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综合评价,研究提出了2023年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拟予督查激励名单,现予以公示。

一、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等工作成效明显,推进城市更新、改善人居环境等工作突出的县(市、区)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领域:冠县、巨野县、枣庄市山亭区、济宁市兖州区;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域:威海市文登区、淄博市临淄区、德州天衢新区、潍坊市潍城区;

城市居民居住品质提升领域:济南市市中区、东营市东营区、泰安市泰山区、临沂市兰山区;

城市建设绿色低碳发展领域:青岛西海岸新区、日照市东港区、烟台黄渤海新区、惠民县。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工作成效显著的市、县(市、区)

济南市、青岛市、威海市、临沂市、烟台市、淄博市,德州市德城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枣庄市薛城区、新泰市、济宁市任城、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4年3月4日至3月8日(不含节假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531-51765106

传    真:0531-51765100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4日


发表于 2024-3-6 10:34:48 | 显示全部楼层
保障住房看看谁楼下的BBA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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