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处高速公路区间测速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高速公路设置应用区间测速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定,济宁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拟在辖区新增2处区间测速取证设备,现予以公示: 一、设置地点 二、启用时间 上述区间测速设备将于2024年4月16日正式启用。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高速公路区间超速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保持安全车速,平安出行,文明出行。 济宁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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