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 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呼吁延长婚假天数。
该网友在留言中表示,目前山东省婚假仅3天,无论准备婚礼还是蜜月旅行都不够,在外打工的年轻人,回乡路程就占2天。 另有网友指出,虽说结婚可以请年假,但适龄青年结婚时年假普遍天数较少,大多数单位也不会批准过长假期。
“山东留言办理”回复网友称,山东省婚假一直按照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1980〕劳总薪字29号)执行。
按照国家规定,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回复表示,婚假是国家规定的假期,国家未赋予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修改婚假的权力,因此山东省无权修改。据了解,其他省份关于延长婚假的政策,出自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出于人口与计划生育角度制定的奖励性假期。“对于您反映的延长婚假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以及省卫生健康委进行反映。”
据媒体此前报道,具体的婚假天数,各省差距颇大。在取消“晚婚假”后,浙江、广东、山东、湖北、四川等多地为3天,而甘肃、山西则将原有的“晚婚假”拉平,可以休30天婚假。在黑龙江、河南、陕西等地,若主动参加婚检,可以获得额外的婚假“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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