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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事关延长婚假天数!山东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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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1 13:55:17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有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呼吁延长婚假天数。

该网友在留言中表示,目前山东省婚假仅3天,无论准备婚礼还是蜜月旅行都不够,在外打工的年轻人,回乡路程就占2天。
另有网友指出,虽说结婚可以请年假,但适龄青年结婚时年假普遍天数较少大多数单位也不会批准过长假期。
事关延长婚假天数!山东最新回应-1.jpg

“山东留言办理”回复网友称,山东省婚假一直按照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1980〕劳总薪字29号)执行。

按照国家规定,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回复表示,婚假是国家规定的假期,国家未赋予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修改婚假的权力,因此山东省无权修改。据了解,其他省份关于延长婚假的政策,出自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出于人口与计划生育角度制定的奖励性假期。“对于您反映的延长婚假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以及省卫生健康委进行反映。”

据媒体此前报道,具体的婚假天数,各省差距颇大。在取消“晚婚假”后,浙江、广东、山东、湖北、四川等多地为3天,而甘肃、山西则将原有的“晚婚假”拉平,可以休30天婚假。在黑龙江、河南、陕西等地,若主动参加婚检,可以获得额外的婚假“奖励”。

发表于 2024-4-12 11: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1980年的标准,真牛逼!充分证明了劳动总局、财政部这么多年,养了N群混吃混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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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鸟笼逛打绳巷 威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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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1 14: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1980,44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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