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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别人占你车位,到底有法治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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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5 08:50:51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冤不冤?”山东济宁一男子下班回家,却被一辆违停的机动车占据自家停车位,无奈之下,他连番求助物业却未能找到车主。结果,他连续两次怒踢机动车尾部,谁料竟遭到车主报复!3日后,男子因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被警方拘留5日。然而,男子并不服气,他以自己被气得住进医院16天为由,再次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73万!(来源: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山东济宁中院)张大叔家住在当地某小区,当年买房时他在小区地下停车场买了一个停车位。然而,那天他开车回家,却发现一辆白色福特小轿车霸占了他的停车位,让他无处安放爱车。张大叔立刻联系物业,但多次尝试都无法联系到车主左女士。当晚19点34分,张大叔家中正等待着晚餐,而车主仍未出现挪车。愤怒之下,张大叔朝福特车尾部猛踩几脚。随后,他在别处找到了停车位,回家享用美食。20点38分,张大叔吃完饭回到现场,发现车辆依然无人挪动,于是再次上前猛踩几脚。然而,三天后,警察却告诉他,车主左女士已报警,指控他故意破坏她的汽车。尽管张大叔坚称自己只是踢了几下,并未造成任何损失,但警方仍然以他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为由,对他进行了拘留5日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明确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者,将面临5-10日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处以10-15日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面对处罚决定书,张大叔依然坚持认为,是左女士先霸占了他的停车位,为何反倒要惩罚他?于是,他决定将此事诉诸法律,寻求公正裁决!法院审理后认为:行政诉讼法第67条规定,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则需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及依据,并提交答辩状。第34条规定,被告应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负责举证,提供相关证据和依据。本案中,公安机关未按期提交证据,应视为缺乏证据支持,故判决撤销处罚。然而,根据现有证据,左女士确实占用了张大叔的停车位,这也是引发纠纷的原因之一。
发表于 2024-4-25 19:05: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73万?可能左女士告你敲诈勒索,再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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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5 20:36: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十年都没解决。怎么,你还不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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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5 19:44: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警察真二,本来就是纠纷,估计收人家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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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5 14:22: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魔王 发表于 2024-4-25 14:18
换个人体“踢”?

未成年人保护法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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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5 09:2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起,没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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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5 09:2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左女士能量不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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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5 08:55: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到底是保护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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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5 08:5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后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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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5 09:30: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花点钱解决的问题,非自己亲力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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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5 14: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不能踢车
要不对方报警也是一点法没有
想别的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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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5 14:18: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落落鱼 发表于 2024-4-25 09:30
花点钱解决的问题,非自己亲力亲为

换个人体“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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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5 17:49: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值。现在租个3吨的叉车一小时也就100来块钱。租一天也就5、600块钱,一天时间,足够把周围50辆车叉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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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5 18:18: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车位只要旁边有空余我就不打电话挪车,第一是邻居,第二是不愿意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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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5 18:50: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不能以侵占他人财产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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