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至15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艺华带领执法检查组来济宁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执法检查。市委书记林红玉,市委副书记、市长于永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宏伟分别参加活动。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到邹城市金粮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山东至澄农村经济有限公司、福美来草莓种植专业合作社、按揭草莓产业共富园及曲阜市山东百誉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尼山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地,对济宁市贯彻实施《农业法》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指出,近年来,济宁市在贯彻实施《农业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托管服务、“特”“优”农业发展、种业振兴、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成绩斐然,贯彻实施《农业法》有力有效。下一步要全面贯彻落实《农业法》相关规定,坚持底线思维、法治思维,强化耕地保护建设,切实推动种业振兴,统筹完善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依法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依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多途径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要进一步梳理、归纳、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好自身专业特长和优势,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加强《农业法》宣传,依法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农业科研教育、农业技术推广教育培训,确保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辉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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