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570|回复: 2

[百姓心声] 这么重要的信息,打电话传递不过去还是工地处在石器时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6-5 14:01:32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近日发布的一份事故调查报告引发关注。报告中,项目部实习生王某某被指对该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并被建议追究刑责。
005vnhZYgy1hqdldexeqoj60go0lz4a702.jpg

2023年12月30日,济南历城区大明湖排水分区项目一工段施工时发生坍塌,造成3人死亡。调查报告称,一名在工区项目部担任质量员的实习生,在得知施工现场存在坍塌事故隐患的情况下,未及时将重要停工指令传达到施工队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警方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建议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施工开始之初已有隐患,此后虽然相关人员多次指出问题,但隐患持续19天始终未被排除,直至事发。根据调查报告,实习生王某某被指涉嫌犯罪的行为主要发生在最后一环,即其未第一时间送达停工令。调查报告称,停工令在2023年12月29日晚制发,王某某被安排送达给相关公司,由于王某某个人原因,至事发前停工令未送达或告知相关公司。而事故正是发生在次日上午9时33分。

实习生王某某是否应该负主要责任以至应被追究刑责引发讨论,有律师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重大责任事故罪主体并不限定于特定身份,无实习生与正式职工之分,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均可构成本罪主体。王某某作为实习生,其职责和影响力可能有限,在责任的具体界定上,需要考虑实习单位是否对实习生进行了充分的培训和指导,特别是其是否能承担关键职责和处理重要文件等。

发表于 2024-6-5 15:38: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只迷茫的兔子 发表于 2024-6-5 15:01
让一个实习生背锅,怎么好意思来,要点脸不?还能

成熟点,人家也不傻,条件估计都谈好了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太白酒楼 威望 +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6-5 15:01:42 | 显示全部楼层
让一个实习生背锅,怎么好意思来,要点脸不?还能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Wo偠开伈! 威望 +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热门排行|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网站地图 鲁ICP备1802875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GMT+8, 2024-11-24 13:23 , Processed in 0.088528 second(s), 35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