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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拆迁冤案:我们村的拆迁冤案(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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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1 08:26:52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家好,我是山东省济宁市李营镇
肖汪庄的村民孙如美(刘安兴之妻)。我向上级领导述说一下我的冤案:
在2017年与政府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政府把我的房子拆了,已经给了我们三年安置费了,到了第四年就不给了,政府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把编号为xw260房屋的安置费停止了。我有两处宅基房:一处是我们结婚的婚房,编号是xw260,是1991年人民政府颁发的集体建设土地使用证、另一处是我爷爷刘延章生前向村委会申请的宅基地房编为2-2xw298,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村镇选址规划意见书。因刘安兴的父亲刘振长早年去世,刘安兴的爷爷刘延章与前任村委会商议,村委会将刘安兴作为遗产管理人,将编号为2-2xw298的宅基房登记在刘安兴名下,刘安兴属于房屋管理人。刘延章的宅基房有前任村主任开的证明信,说明宅基房是刘延章生前向村委会申请的,符合村庄规划,属于合法的宅基房。在2023年4月17日镇政府寄来告知书,说明xw260号按760元一平方来处理,我们不认可,我们拿着这个证据找大队找镇政府还有管区,他们互相踢皮球,不给我们处理,我们没办法只好提起了行政诉讼,让法律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谁知司法部门倾向政府,一审法院没查清宅基地的来源,把我们结婚的婚房xw260号按760元一平方来处理,一审法院这样的判决是错误的。我们不服,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4日作出的(2023)鲁0811行出61号行政判决书。我们又提取了行政诉讼,在二审开庭时,我们左邻右舍 还有我姑姑,我叔父,还有我们的前任村主任都出庭作证xw260号是我们结婚的婚房,2-2xw298是刘延章生前留给我们未分割的遗产。二审法院没采纳我们的证据,政府以因前期认定错误,把我们的房子拆了,你在来认证错误 谁来买单,我将面临无房居住,谁来给我买单。二审法院又以一户多宅为由,说我们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我们没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倒是你们法院剥夺了我们的合法宅基房。
  有关部门捏造事实颠倒黑白说:经村两委研究说我们是一户多宅,现在我们有前任村主任和现任村主任的签字,还有我们村拆迁法人代表人的签字,还有听证会所有代表人的签名,证明我们不是一户多宅,证明xw298是刘延章生前没分割的遗产。
一审二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使用法律不当,让政府剥夺了我们的合法宅基房,我们结婚的婚房xw260号被政府以760元一平方的价格重置了,2-2xw298号我三叔、二叔、和姑姑要求分割,我将面临着无房居住,我实在太冤了。
我向互联发布信息不要求别的,只求上级领导和我们的包青天大人到我们镇来查清事实、来洗清我们的冤案。如果冤案不平,一旦受害人作出过激行为的时候,也是我们政府和有关部门造成的。
      谢谢上级领导的支持
      喊冤人
刘安兴  孙如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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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禾 2024-6-12 10:05 威望 +2
仁 义 礼 智 信 2024-6-12 08:05 威望 +2
須彌芥子 2024-6-12 08:04 威望 +2
md0415 2024-6-12 05:48 威望 +2
我爱济宁太白楼 2024-6-12 00:02 威望 +2
沙弥大叔 2024-6-12 00:00 威望 +2
笙歌君独幽 2024-6-11 16:24 威望 +2
看世界找自己 2024-6-11 11:33 威望 +2
发表于 2024-6-11 11:34: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民告官难于上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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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水留年 威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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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2 06:53: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sms_ZYe7GeSp 发表于 2024-6-11 19:21
继承老辈的,也不能一户两个宅基地。

你说这话在农村容易挨揍……实话实说,他们肖王庄一户多宅的多了去了,并且当时只要是由政府,村委开局的证明手续,都是合法的!一户一宅是后期的,他们的都是在国家提出一户一宅来之前的!主要是因为这里土地值钱了,你去其它农村看看一户几宅的多的是而且都是老人留下来的,手续都合法!只是某些人不要脸罢了……说不合法!举个例子,大衣哥家一个男孩应该一个宅基地吧,可是他家村里就两套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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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1 16:14: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海海 发表于 2024-6-11 11:34
民告官难于上青天

协议拆迁本来就不正规!本人自愿参加,当时没这几个村拆的再快的了……拆完傻眼了,有些不承认了,房租拖了快三年了,回迁地块还是个大坑呢……并且这样还有村庄盼着拆呢……哈哈!现在远完房子住进去,不办完手续证件都不能交原来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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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1 08:34: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敢说,不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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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1 08:40: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找个地方打地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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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1 08:4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哪有什么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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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1 09:38: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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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1 10:01: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上裤子不认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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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1 14: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微或外地媒体大微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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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1 15:13: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冬夏不分 发表于 2024-6-11 14:11
@大微或外地媒体大微看看吧。

你给他说,抖音,快手啥的自媒体平台就完喽!@哪个?他不一定摸到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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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1 16:24: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不能这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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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1 16:53: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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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1 17:19: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sms_ZYe7GeSp 发表于 2024-6-11 16:53
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

农村的事不是这么论的,继承老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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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1 18:35: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是你的就是你的,说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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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1 19:21: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说一 发表于 2024-6-11 17:19
农村的事不是这么论的,继承老辈的!

继承老辈的,也不能一户两个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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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1 20:41: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颠倒黑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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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1 20:51: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制社会建设,不能停留在嘴皮子上,任重而道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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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1 20:53: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个弄啥哩 发表于 2024-6-11 18:35
说是你的就是你的,说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

土话讲,这是他们打的江山,所有的物权和人都归他们所有,普通人只有短期使用权,没有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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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1 21:49: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户一宅。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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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1 23:01: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户一宅没问题,但是补偿违建价格不合理,怎么也得是个小产权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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