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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3 10: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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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的若干政策措施》。记者从会上获悉,山东省将指导各市进一步优化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缴存人可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还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都昌林介绍,当前山东省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逐渐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更好满足不同群体多样化的住房需求,是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山东省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从去库存、强保障,提品质、调结构,优政策、促消费,推更新、挖潜力等方面推动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去库存、强保障,加快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指引,指导各市理清思路、明确路径,有力有序推进收购工作。支持市县积极争取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支持,优选1-2家保障性住房收购主体,细致摸排需求和存量商品房情况。指导市县尽快出台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完善配套措施,以乡镇教师、医生、公安民警和困难公职人员等工薪群体为重点,摸清需求,以需定购。组织政银企沟通,落实贷款政策,优选合适房源组织配售或租赁,有效去化商品房库存,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 二是提品质、调结构,大力推动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出台《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标准》,启动全省第二批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筛选。指导各市明确优质地块供应清单,适当调整地块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等指标,协调出台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加大融资力度、减税降费等支持政策,提高企业开发建设积极性。促进本土优质房企与平台公司合作,加快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共同开发建设“好房子”,持续优化住房供给结构,促进行业良性循环。 三是优政策、促消费,持续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在落实好国家金融等系列支持政策基础上,支持各市因城施策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如济南、青岛按区(县)认定住房套数。指导各市进一步优化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缴存人可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还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切实提高缴存人支付能力。指导各市全面落实租购衔接,缴存人租房提取不影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让群众安心提、放心贷。 四是推更新、挖潜力,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机制,鼓励设区市出台城市更新地方性法规,提升专项规划的权威性,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加强项目推介,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区域整体授信方式提供融资。提升项目策划生成质量,大力推进片区更新项目建设,挖潜优质地块,促进城市更新和房地产开发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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