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发生在济南市刘长山路段 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在历经10天紧张侦查后以一种戏剧性的方式得以告破民警下班途中骑车遇到交通肇事者并将其抓获
到底咋回事儿?
6月17日13点12分左右,张女士骑电动自行车在刘长山路由西向东行驶,逆行在北侧非机动车道并闯红灯。当行驶至阳光100南门出口处时,与曹女士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曹女士尾骨骨折。事故发生后,张女士骑车逃逸。
槐荫区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通过反复调查确认了肇事人张女士的长相。然而,10天过去了,一直没有找到张女士,逃逸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6月27日13点10分左右,民警位功骑自行车下班等红绿灯时,偶然注意到了 一女士的电动车车牌号,通过电动车车牌号、电动车上某某车行的显著标志以及人脸比对,位功确认了张女士就是肇事逃逸者,于是,立即将其控制。
据位功介绍,张女士涉嫌逃逸、逆行、闯红灯等三种违法行为。根据被撞人曹女士的伤情,张女士将被处以罚款200元,并拘留15天。
民警提醒非机动车驾驶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群众在 骑行时一定要佩戴头盔,以保障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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