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2024年任城区农村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国家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结合任城教育实际,并经区政府批准,特制定本意见。 //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办法,规范招生工作秩序,严格入学资格审验,保持政策基本稳定,确保任城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小学招生工作
(一)入学条件。今年小学一年级招收具有任城区户籍,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参照城区学校招生要求。 (二)招生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19日。 (三)入学方式和程序。继续执行学校招生服务区制度,严格规范招生流程,继续使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实行网上申报、审验和录取的程序进行。 1.报名。8月16日上午8: 00至8月18日下午6:00,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在招生学校工作人员指导下登陆平台专用网址(https://jy.rencheng.gov.cn/)或“中国·任城教育和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rencheng.gov.cn/jt/), 进入“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窗口,点击“任城区农村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填写信息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也可登录“爱山东” APP,搜索“义务教育招生”,点击进入后,选择“当前市”为“济宁市”和“当前区/县”为“任城区”,并点击“确认,去报名”。适龄儿童父母需在手机或 Pad(平板)“应用市场”下载安装“爱山东 APP”,注册并实名认证。 2.审验和录取。8月16日至19日,入学适龄儿童父母完成网上报名后,学校网上进行审验、录取。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按学校告知的具体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学校现场报名、学校审核后录取。 (四)应入学而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各小学要认真做好动员工作,对劝说不通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由政府责令家长送子女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招生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检查证明,报当地镇街人民政府或者区教育和体育局审定后方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延缓入学申请。 (五)在镇街教育保障服务中心领导下,由各中心小学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小学招生工作。 //
三、初中学校招生工作
招生时间:2024年8月17日至19日 (一)各镇街服务中心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划片,依法安排所辖小学毕业生全部进入对口初中学校就读。在各镇街教育服务中心领导下,由初中学校、中心小学具体负责组织初中招生工作。 (二)各初中学校要根据服务区内小学五年级的学籍招收新生。所有小学必须无条件向对口初中学校输送新生,为初中学校招生提供便利条件。各初中学校要无条件全部接纳对口小学五年级毕业生。凡未到服务区内初中学校报名就读的学生,由各服务中心、各学校认真做好动员工作,并将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责令家长按时送子女入学。 (三)各初中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经镇街教育服务中心同意可接收具有本地户口的非服务区内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根据各镇街当年小学毕业生学籍与升入初中新生学籍注册情况,统计本辖区小学毕业学生升入初中学校入学率,其结果纳入区政府对各镇街教育督导评估。 //
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生活能自理、具备基本学习能力的适龄智障儿童到任城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适龄盲聋哑儿童到济宁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对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可到所在服务区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关系到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自觉与政府决策保持一致,切实做到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实施。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要抽调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具体负责实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招生政策,及时发布学校招生信息,耐心接待家长来电来访,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规范招生秩序。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按时间节点做好招生工作,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其他形式测试选拔学生,不得把竞赛成绩、考级证明、培训经历等作为入学门槛。各学校要科学均衡配备班主任、任课老师等相关教育资源,对入学新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不得以任何名义设重点班和实验班。严把入学资格关,杜绝不足龄儿童、已注册学籍、信息造假等学生入学。小学应届毕业生须全部升入初中就读,严禁留级;坚决杜绝招收未毕业的小学学生。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学校签订《2024年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责任书》,对发生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追究学校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查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三)依法控辍保学。各学校要严格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协同镇街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保障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确保任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将依托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对各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监测和定期通报,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前,除经教育、残联、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儿童外,做到应入尽入。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父母法律责任。 (四)严格学籍管理。严格落实“一生一籍、籍随人走”规定,9月2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做到“四个严禁”:严禁在校学生重复建籍,严禁抢注学籍,严禁人籍分离,严禁为未报到学生注册学籍。严格实行招生计划管理,对未经批准突破招生计划和规定班额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五)严格公示制度。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通过公示,让社会各界、学生家长了解招生入学政策,促进招生工作公开、透明。公示内容包括:招生电话、招生时间、报名方式、入学条件、服务区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材料、编班情况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 2024年任城区农村各小学招生服务区范围 2. 2024年任城区农村各小学招生计划
济宁市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13日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