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吕俊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长清区委批准,济南市长清区纪委监委对济南市长清区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吕俊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吕俊辉廉洁意识缺失,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纪法观念淡薄,工作疏于管理、失职失责,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矿权审批、项目承揽、土地收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大额财物;滥用职权、违规决策,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吕俊辉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济南市长清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长清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吕俊辉开除党籍处分;由济南市长清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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