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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9 11: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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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此次招聘始于2022年8月,当时,汝州市疾控中心发出公告面向社会招聘。如果所谓的“自行组织、自行聘用”“招聘方案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等情况属实,当地监管部门是不是早该察觉,并迅速介入?
其二,招聘期间,部分应聘者被人举报考试违规,“中途经调查后去掉了7名应聘者的名字”。既然都调查出了问题,为何等到其余41人走完全部程序入职数月后,才被认定此次“招聘无效,结果作废”?
其三,清退之后,如何给这41人一个交代?有当事人称,被清退后,“工资没发,赔偿的事也没人提,通报发出前后,没有任何一位(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找过我。”对于这13名社会应聘者来说,他们是受害者。据报道,有当事人称,被通知录取后辞掉了原单位的工作,而如今,新工作没了,原有单位回不去了,这种损失如何弥补?
其四,一个本该堂堂正正的事业单位招聘,却“自行组织、自行聘用”,连招聘方案都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单位负责人胆子未免太大了些?如果说单位负责人无视法规,胆大妄为,那么该单位应有的监督机制在哪里?如何防止此类事件重演?
按照相关规定,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换言之,对一次涉事数十人入编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能儿戏,不能胡来,不能拍脑袋。否则,不仅有违招聘应有的严肃,还有损事业单位乃至政府部门应有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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