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一是严禁公款吃喝、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
二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蟹卡蟹券、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以各类电子红包、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
三是严禁公款旅游或者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等;
四是严禁违规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福利;
五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六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借机敛财;
七是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八是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及封建迷信活动;
九是严禁违反节日值班值守制度、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杜绝擅离职守、酒后上岗、滥用职权乱作为等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十是严禁不讲组织程序、不严格执行请销假及外出报备等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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