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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济宁市及其辖内曲阜市的多个市场相继爆发“鬼称”事件,即商家通过操纵作弊秤具,故意显示高于实际的商品重量,进行虚假计量,以此欺诈消费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1、济宁市解放路市场某水产摊位,所售商品标示重量为4.3斤,实际3.91斤。值得注意的是,最初市场监管部门对于这场消费欺诈不予立案,后期曝光后才处理。
2、济宁市运河大桥路边某莲蓬摊位,显示商品重量为6.1斤,实际仅3.77斤。
3、济宁市红星市场某水产摊位,亦缺斤少两,被识破后换称。
4、曲阜市104国道某水果摊位,显示商品重量为5.28斤,实际4.76斤。
在部分案例中,市场监管部门的初步反应被认为不够积极,直到事件发酵至公众视野,才得以处理。
这些事件不仅暴露了个别经营者诚信缺失的现实,直接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也暴露出市场监管层面存在的疏漏与挑战。
为什么“鬼称”事件在济宁屡禁不止?
市场监管局是否不作为?懒政?是否缺乏有效的日常监督和严格的惩罚机制?
虽然市场监管局在事后介入处理了部分投诉,但对于那些尚未被揭发的违规行为,监管往往是滞后的,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出现了“不作为”的质疑。初期对某些投诉的不予立案处理,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法商家的侥幸心理,加剧了“鬼称”现象的蔓延。
这种滞后性使得不法商家有机可乘,侥幸心理驱使他们冒险使用作弊手段谋利。
尽管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商家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消费欺诈行为,但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漏洞,特别是对于轻微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较弱,不足以形成有效威慑,这也是“鬼称”事件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市场监管部门在防止“鬼称”类消费欺诈行为方面的效能不足,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监管力度与覆盖面的不足,导致部分违规行为未被及时发现与纠正;二是执法程序中的迟缓与复杂,导致初次投诉未能得到迅速响应,从而减弱了法律法规的威慑力,令部分不法商家抱存侥幸心理。
就目前这种情况来看,以后大家去市场还是随身自带手提秤吧,以免遇见无良商家被宰,至少还能起个震慑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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