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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9日,我向运河热力有限公司缴纳了暖气的开口费(热力公司称安装费),当时给我说的收费标准是110元/m2,共收取我15999.5元,缴费时我多次向收费人员提醒我的房产证与其收费的面积不一致,对方依旧按照其自己测绘的面积收费。后续我多次向12345热线放映该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在任城区市场监管局的协调沟通下,运河热力承认未按照我房屋房产证建筑面积收费,但该公司竟然以安装费不是他们收取,只是代安装公司收费为由拒绝退款。安装公司为济宁江山源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安装公司),当任城区市场监管局与安装公司协调沟通时,安装公司表示安装费不是按照收费标准是110元/m2收取,而是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收取。安装公司提供了其对我收取安装费用的具体明细,主要说明该费用是因我的新入网,原二次管网部分管道不能满供热要求,需要对该部分管道进行改造。首先在本小区首次集中供暖时应考虑小区内所有住户的采暖需求,二次管网不应因我的新入网而需要改造,只能说该安装公司在小区首次集中供暖时就没有按要求完成施工内容,也可以说明有偷工减料的嫌疑;其次,安装公司有没有真对二次管网进行改造?我在本小区内没见到,改造后也没有找我确认;再者对二次管网改造不能由我一户出这笔费用,按照相关规定,二次管网的费用应该本小区内所有住户均摊。安装公司于2024年9月19所提供的收费内容,本人在缴费时运河热力或者安装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没有给我说明过。运河热力或者安装公司这种乱收费,睁眼说瞎话的行为。本人已缴费一年有余,此事件已多次12345和市场监管局投诉,现在该事件已到建委相关部门,但至今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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