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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济宁如常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任城区火炬南路56号,济宁残疾人康复中心5号楼)招聘欺诈。
本人(残障人士)于2025年4月求职,感到比一般企业还欺负残疾人。
(1)招聘简章承诺“上六休一”,但实际无规律作息,违反《劳动合同法》第8条:用人单位应如实告知工作条件,《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虚假宣传损害劳动者权益。且存在薪资欺诈。
(2)从事数据标注工作底薪2200元,至少单日标注(拉框)2600个,30天78000个,达不到折算工资,单价0.028/个,远低于行业标准,涉嫌变相压价,有与主管求职录音为证。从事客服工作周末单休也没有(聊天截图为证),客服、数据标注工作经常加班,没有加班费(录音为证),实际无法落实两班倒如常基地表示的八小时工作制度,一上就是十几个小时(录音为证)
(3)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4条,不予缴纳住房公积金。
(4)求职面试因反映单休权益(如常基地原先表示单休)被拒绝入职,歧视辱骂已入职残疾人工友,有录音为证。违反《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四条、《劳动法》第三条。
(5)数据标注涉及行踪轨迹,无法证明采取脱敏措施,采取可能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
(6)数据标注规则不透明,导致结算工资不透明。
实际劳动强度过大,压榨残疾人比一般企业还狠,难以接受,损害身心健康,没有发展和时间做其他事。人社局领导去看看就知道了。
且薪资结构不透明,求职者隐私得不到保护。数据标注存在数据安全与隐私风险,数据未建立脱敏机制,企业无法提供数据合规证明,员工存在连带担责风险。企业无法证明其工作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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