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按照“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严格入学资格审验,确保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原则,既然符合“入学适龄儿童户口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相符,应在实际居住地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 房产证明和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条件,又在“ 济宁市实验小学任兴校区”划定的招生范围内(东至火炬路,南至 任城大道,西至建设路,北至任兴路,包括汇翠园小区、薛口 家园、任兴家园、李庄村、警韵之家(小区内河以北区域)),”。任城区教体局为何又设置“汇翠园小区,水景园小区 业主子女入学要求:适龄儿童父母(或一方)应为任城区事业(或机关)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或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的条件限制呢? 任城区教体局又为何偏偏针对这两个小区有这样的“适龄儿童父母(或一方)应为任城区事业(或机关)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要求,而不对其他的如任兴家园、育贤家园、翠都国际等小区这样要求呢?更甚者为何不对明明不在任兴小学服务区内的“中得公园城,警润之家”,有这样的要求呢? 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刚刚结束,不知道制订这个“适龄儿童父母(或一方)应为任城区事业(或机关)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要求的领导们是如何学习领会党的群众路线政策的,没有广大的群众支持,你教体局领导们又何能为领导呢! 群众路线的学习不深入也罢,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领导们也当成了耳旁风吗? 习总的“严以用权”一条就是要求领导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制订“适龄儿童父母(或一方)应为任城区事业(或机关)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条款的领导,是谁给了你这样的权利呢?就近入学还要区分 家庭是普通群众还是机关事业单位的身份吗?领导的权力就是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的吗?领导就是这样 任性,霸气,牛气的吗! 习总的“谋事要事”一条就是要求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 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 任城区教体局这个“适龄儿童父母(或一方)应为任城区事业(或机关)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的点子就让广大父母不是事业单位身份的居住在汇翠园小区,水景园小区的适龄儿童不能就近上学了!你领导这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决策吗? 符合了“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条件为何又有附加条件了呢? 中德公园城,警润之家,汇翠园B区,都不在任兴实验小学的服务范围,之所以划为服务范围,美其名曰“联建单位”,明白人一看就明白联建单位的含义! 是给政府联建,还是给教体局联建呢? 希望领导们能对“适龄儿童父母(或一方)应为任城区事业(或机关)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一条作出严谨的能让群众接受的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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