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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关于这个交通事故,请大家嘴下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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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20:13:13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4日上午,记者在市交警支队任城勤务大队通过一段监控视频看到,11月23日上午9点3分左右,一辆轻型厢货沿着金宇路自东向西行驶。一路上,车辆的速度明显要比其他同向行驶的车辆快了很多,短短几十秒的功夫该货车便轻松地超过了多辆私家车。

  在9时4分许,该车辆途经金宇路与济安桥路十字路口时,前方红路灯已经亮起了黄闪,但驾驶该车辆的司机不仅没有相应减速观察路况,反而一脚油门加速行驶,飞快地穿过该路口。随后,更是保持着较快地车速继续前行。“接下来,就到了事故发生的瞬间。驾驶员快速驶过路口后,在前方的一个机动车掉头处出现了多辆横穿马路的电动车,这时驾驶员依旧没有减速,直到张老汉驾驶的电动车从该货车左前方的另一辆机动车后突然出现的时候,货车驾驶员才紧急刹车。但已经来不及了,三轮车被撞飞并翻倒在地,造成张老汉当场死亡,其老伴脑部重伤。”民警告诉记者。

  采访现场,记者还见到了死者的家人,张老汉的儿子和儿媳。由于父亲的猝然离世,张大哥目光呆滞,神情悲伤。张老汉的儿媳告诉记者,她们的家庭比较特殊,由于老公患抑郁症多年,此外,家里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都需要人照顾,自己无法外出工作。一家人全靠婆婆公公收废品补贴家用。“现在,孩子的爷爷一下子没了,奶奶在医院里接受治疗,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过呀!”张老汉的儿媳哭着说。

  “之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故,主要在于货车驾驶员超速行驶且没有顾及路面行驶的非机动车和行人。事故发生时的刹车距离仅有短短的12米,这样的距离远远不是安全距离。当然,事故发生时货车左前方机动车对驾驶员视线的阻挡及电动三轮车的突然出现,也促使了事故的发生。因此,驾驶员一定要遵章驾驶,非机动车、行人在过马路时也一定要左顾右盼,保护自身生命安全。”民警说。


请各位口下留情,我是被撞张老汉的亲戚,这几天一只在为亲戚忙这事。有几点在这里需要澄清一下。第一,车祸发生的地点不是在十字路口,所以张老汉不存在创红灯的事情,是发生在金宇路的过了济安桥路口向西大约50米公交公司门口。此处为专留的横过马路的路口。第二张老汉过马路时是从南向北横过马路,过了中间后已经过了马路北侧至东西向的快车道,此时张老汉看到远处有车来时张老汉的电动车车非常慢几乎没有走,此时货车速度特别快的撞向了张老汉,把他戴的头盔直接撞飞。如果货车速度稍微有一点慢的话,轻轻向右一转向就能躲过张老汉,但他车速太快来不急转向造成的车祸。张老汉当场死亡,其坐在车后的老伴被撞成重伤现在还在二院住着。
    一死一伤已经给家人带来了严重的伤害,希望大家口下留情。我这亲戚一家都在邹东山区,家里比较穷,张老汉十年前就来到济宁靠到工地打工收废品为生,老家儿子有抑郁症,无法正常打工养家,儿媳要照顾两个未成家的孩子非常不容易了。全家就指望张老汉一人,现在出了这事故,全家都完了。现在事故还没有处理完,本来张老汉及老伴在济宁已经十年了,一直租住在市区民房里。出了这事完全可以按照城镇户口计算赔偿金,但现在由于没有办里暂住证和临时身份证,什么手续都没有,肇事方不同意给按城镇算。一家人现在是无可耐何,济宁又没有什么亲戚可以指望。

00131.JPG (2.01 MB, 下载次数: 0)





发表于 2015-12-7 20: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装车都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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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20: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这个事故,应该从东边的路口过马路的,这个口应该是个掉头的口吧,没有斑马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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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20: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机动车应该有交强险吧,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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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20:2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早上七点二十左右,一龟孙从龙行路南池路段一路向东开,开的特快,走的是S形,好奇,细看,原来这个王八孙子的车没有车牌,四个圈的车,啥牌子型号本人不懂。希望警察叔叔看到后,能乱棍把他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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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4 15:4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电动车走的人行横道,那你不用在这发了。货车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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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4 15:3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慌慌悠悠 发表于 2015-12-13 08:30
说实话,交警现在不愿意管,他们让双方协商,自行处理,最后给出个证明就完了,现在的交警不是20年前的交 ...

问题是现在那个交警已经被对方买通,什么事都拖,现在二十天了,就是不给出责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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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20:34:16 | 显示全部楼层
草原野马 发表于 2015-12-7 20:23
机动车应该有交强险吧,协商处理

活着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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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20:4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死亡事故不好协商,还纯在城乡差别不,
找个律师或请求法律援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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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20: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张老汉不存在创红灯的事情,但是存在了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和横穿马路两个错误,也就是这两个错误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结果。上午的贴子中我说了,这个地方距离十字路口没有多远,那是调头的地方。因为有调头车辆阻挡了货车和电动三轮的视线,肇事车辆的速度又很快,这几个因素哪怕有一点避免了,也不会发生这么凄惨的事故。那个货车司机估计良心上也很不安,毕竟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逝者安息,希望我们都能汲取教训

补充内容 (2015-12-7 20:56):
这个路口很大,估计是给公交车队留的。越是这样的大路口,往往很多人都是麻痹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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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21: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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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21: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电话1317619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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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21:37:31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伴伴的责任……有保险准备资料起诉吧……协商下来猴年马月给也说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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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21:48: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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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10:07: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标准的鬼探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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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9 10:48:23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v.iqilu.com/ggpd/msztc1/201512/08/4283483.html#0-qzone-1-6339-d020d2d2a4e8d1a374a433f596ad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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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9 10:49: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是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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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9 12: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视频,这绝对不是鬼探头,司机开的太快了,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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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0 16: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责任任定书到现在都没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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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3 06:49: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责任认定书现在还没出来已经20多天了;交警是否違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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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3 08: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把公交公司的口堵上,避免再发生这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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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3 08:30:50 | 显示全部楼层
xiaotao 发表于 2015-12-13 06:49
为什么责任认定书现在还没出来已经20多天了;交警是否違反程序

说实话,交警现在不愿意管,他们让双方协商,自行处理,最后给出个证明就完了,现在的交警不是20年前的交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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